之明我还是有的。
我坐着的士绕了一大圈才找到他时,他正坐在咖啡馆里悠闲地品着咖啡,见到我就笑颜如花:“真是丢脸啊,你不是在广州念过书吗,居然也会迷路。”
“还好意思说,是谁有意说错路名让我绕圈子?”
“请问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有意的?”张志恒一脸无辜,“我说去你住的酒店找你,你又不乐意。”
“你怎么会来?”我知道一贯说不过他,只得转移话题。
“当然是因为很想你。”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我朝他尽可能冷淡地笑,“一定是出差吧?”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饿了。你一般喜欢去哪里吃饭?”
“这周边有一家老字号的金记,招牌菜是石螺猪骨粥,十分有特色。”我随口一说,三秒钟后忽然想到什么,“呃,算了吧,那条路后面改造了,应该不在了。”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吧,你发呆的样子真的好傻。”
尽管那条路已经改得面目全非,金记却依然留在原地,连装修的风格都没变化,还是经典的苍蝇馆子风格,口味依旧数十年如一日的地道。
“味道还不错。”张志恒一向吃得少,今天却呼呼连吞了三大碗,外加一盘炒粉,吃完还意犹未尽地咂巴咂巴嘴,“果然是老广,带的地儿就是不一样。咦,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以前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酒店那么早就供晚餐了?我记得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才下午五点钟?”
“我吃零嘴不行吗?”
张志恒放了筷子,脸上的笑意暧昧:“你的模样倒有些心神不定,这里有你珍藏的独家记忆吗?”
我咬着唇恨着他,不吭声。
“莫非让我猜中了?唉呀,真是伤自尊啊。”张志恒语中带刺,脸上的笑意却加深,“要不我们换一家吧?”
“吃你的饭吧,那么多话,真讨厌。”
“那么你是想多在这里呆一会儿,还是赶快离开?又或者你希望一个人呆在这里静静地回忆往事...你选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