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弹了弹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知道就好。还不赶紧起来?趴在地上也不嫌难看?”
僵尸先生伤得很重, 踉踉跄跄地爬起来, “小白脸, 你既然都肯出手了,刚才为什么不帮着把桃夭也救出来?”
广平斜了他一眼, 略带不悦地道:“因为某人只让本君救你,并没说过还要帮你劫亲。何况妖的事, 本君并不想过多去管。”
某人?
僵尸先生还没回过味,就看到程想想小跑着过来了。他面上喜色才露, 又转变成了委屈巴巴、欲哭无泪的可怜模样:“想想,桃夭被他们抢走了, 你得帮帮我啊!”
每次一对上他这种表情, 程想想就有种当了妈, 得为不争气的儿子收拾烂摊子的无力感。
明明她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好吧!
“大街上妖多鬼多的,走吧, 先回旅店再说。”
旅馆二楼, 程想想的房间里。广平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里, 冷眼旁观。
僵尸先生抽抽噎噎,要哭未哭的委屈着。
程想想打了盆水端过来, 往他面前一摆:“行了行了, 赶紧洗把脸, 把你这副可怜相给我收了,免得我看得想揍你。”
僵尸先生洗了把脸,果然也收了可怜巴巴的表情,然后开始讲述他“离家出走”后经历的事。
因为对桃夭一见钟情,僵尸先生出了婚介所后,就想到之前初遇的那段路上再去碰碰运气。
因为没有钱,他没办法买车票。也不好意思再去找程想想要钱,便在中途,趁车上人不备,跳上了辆长途车的车顶,小心地趴着。
可是遗憾的是,他跳上的是辆正规的长途汽车,虽然也是往程想想老家方向去的。可人家走的是高速,压根就不会经过当初的那一段国道。
等到僵尸先生反应过来时,车子已经行驶了一整天了。
没办法,他只好跳下了车,一跳一跳地蹦下了高速。
因为不认识路,僵尸先生兜兜转转了好几天,也没能找到想去的地方。
这天,他到了一座不知名的小镇,而僵尸先生已经饿了好久,饥肠辘辘,可惜一摸口袋空空如也。
并且又因为他为了给心仪的女孩有个好印象,出发前还特意穿回他那一身自认为最能体现他仪态、气质的清朝官服。这么一来,也就不方便在人前过多露脸,只能躲在暗处,望着远处正在飘香的菜馆直咽口水。
就在僵尸先生觉得人生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面前忽然伸出一只纤纤玉手,手上握着一只橘色的胡萝卜。
僵尸先生一转头,就看到那张朝思暮想的玉颜。她还是穿着那一般款式老旧、颜色刺眼的红色连衣裙。微微歪着头,笑容甜甜、声音更甜:“你饿了吗?我请你吃胡萝卜!”
僵尸先生最爱吃的是炸鸡或者其他的荤食,对于胡萝卜从来无感,可是这一刻他却忽然觉得她手里的胡萝卜在路灯灯光的映射下,闪着诱人的光泽。
他不由得就接过了胡萝卜,塞进嘴里“咯嘣”地啃了一大口,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好甜,好吃!谢谢。”
那女孩笑得更甜:“不用谢。就当是报答你之前帮我抢胡萝卜的恩情了。”
这一晚,意外的相遇,却不意外的搭上了话,且越聊越投机。
从桃夭的口中,僵尸先生知道,她果然不出所料是只兔妖。以前一直在云南封塘镇附近的山林修炼,偶尔会到小镇上卖些山里的东西换些生活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