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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猫妖不一定都妖娆
    晌午时分,金乌高悬,几朵白云悠悠的挂在天空,今天又是能热死人的一天。

    孟虎蹲在马路边,将自己略显肥胖的身体缩在阴凉的安全区内,坚决要远离毒区。

    朝哥今天天一亮就把其他人赶走了,叫上他来了宝乐街。

    宝乐街是有名玄学街,在这条街上开的都是玄学用品店或是古玩店。不管是有门面的还是在街上摆摊的,几乎家家都有符纸和朱砂卖,还有几家提供丧葬一条龙服务。反正这条街上都是做些神神鬼鬼、奇奇怪怪的生意,还挺有名的。

    宝乐街上有一家不起眼的小店,灰扑扑的店面,但店里却收拾得很干净,店内格局和物品摆放巫医不让人感到舒服。店门口的招牌上只写了一个“莱”字,而孟虎现在就蹲在这家店门口。

    孟虎嗑着被他偷偷藏在口袋里的瓜子,等着朝哥从店里出来。他当然知道朝哥昨晚为什么生气,先不说他阳奉阴违揍了林霂,单是小巷里的鬼就够让朝哥暴躁了。虽说他揍人是不对,但林霂那小子也着实太讨厌了,他不是没忍住吗。

    朝哥为了救他费了一道符,为了救林霂那小子又费了一道符。那些符都是在这家叫“莱”的店里买的,价值不菲……

    不错,孟虎不是普通人,应该说他根本不是人,他是一只成了精的橘猫。十指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特别胖。孟虎的原形就是颗球,化作人形也是个胖子。不过是个颜值略高的胖子,猫妖化形再丑也丑不到哪儿去,特别是他不唬人的时候会把假发戴上,好歹不那么猥琐了。

    其实他现在看起来也就是不到二十岁的小胖子而已。

    身为妖,他是可以看见鬼的。可他成精的年头短,除了会变成人,力气大一点,吃得多一点以外几乎没什么其他本事,就比普通人强上一些。遇到凶恶一点鬼,除了跑,他也没办法。

    自建国以后就不准成精了,他化形不易,天赋技能更是没有觉醒。

    唉……这世道妖不好做哟……

    孟虎刚刚成人的时候是还个黑户,没身份证,没文凭,只能在工地上搬砖,偶尔横行街里收点小学生的保护费。不想有一天收到了还在上六年级的任子朝头上,随后被教做人。

    说来也是玄幻,身为妖怪的他居然还干不过只是小孩子的朝哥。不是他太弱(虽然弱是事实),而是朝哥太强。朝哥从小就是校霸,一拳下去能打碎十块砖头的那种!他胖虎输得不冤!

    想当初朝哥虽然揍了他一顿,但揍完了还带着鼻青脸肿的他下馆子吃了一顿饱饭。搬砖根本填不饱肚子,要不是因为吃不饱饭,孟虎也不至于去欺负一些小学生。孟虎吃到了猫生最好吃的一顿饭当即决定认朝哥做老大,以后就跟着朝哥混了。于是,任子朝收获了衷心小弟一枚。

    其实孟虎在任子朝一众小弟里面算不了什么,一次偶然任子朝发现他也能看得见鬼,以为是难兄难弟,就经常带着他了。想着以后见了鬼好歹还能抱在一起哭……

    最后一把瓜子下肚,孟虎发现本来就不怎么热闹的大街上更安静了。而安静的原因好像就是街上那个长得还不错的小白脸。那人看起来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米七几的身高,简单的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黑色的裤子包裹着笔直的大长腿,双肩包随意的挂在一边的肩膀上,蓬松的黑色短发看起来很是柔软,细碎的刘海落在额前,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

    如果看正脸就会发现少年岂止长得还可以,那张精致的脸美的模糊了性别,风流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梁,性感的笑唇……

    一直在偷看的路人们心想,这张脸一定是被上帝亲吻过。

    孟虎只看到了一个侧脸,觉得这人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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