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不可见其落,月不可见其沉,美人不可见其夭。
一位来此古镇的老书生见这女子时,不禁感叹,“难怪,难怪,这等相貌像极了沈家那姑娘。”
姜之背着月光依靠在庭院里的那棵枣树上。因为下过雨的缘故,枣树的枝叶上还有雨珠滴落,恰好落在姜之宛如瀑布的黑发上,落在她雪白的肌肤上,还有的就是打湿了她素来喜欢的玫瑰红。她的这身衣本就透如纱,被雨珠打湿后,紧贴在她曼妙的身姿,真是……勾人心魄。
不知怎的,这身玫瑰红到让她那双白如葱的纤纤玉指间的红酒——因为她失了色。姜之晃了晃手中的半杯romaecount,这是她上个星期想送给她父亲的葡萄酒。
看来是她多情了。
她的父亲可重新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呢。有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女儿,明白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不是吗?他一家子幸福的很,又怎么会在乎她的礼物呢。
姜之仰着漂亮的脖颈,一口很干,笑得妩媚,如是花中之王的玫瑰,“我喜欢幸福的人,越幸福越好。因为这样才会知道,掉入地狱后的痛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因人而醉,还是夜本来就注定有一个难眠的人。算了,反正她可不想沾染俗尘的雾气。这些人还不值得她浪费脑力。她摇了摇头,干脆把手中的酒杯也给扔了,这个夜也仿佛被打碎了难得的静谧。也不知哪里透进的细碎的光,悄悄凝视着这景,泛着鲛人的泪。
姜之摇晃地进了屋子,这个屋子是她祖婆留下来的,是个很美的老书院,青苔点缀灰白的砖石,长满了爬山虎。沈家原是书香世家,而她的母亲恰好是小么。可这沈家后来也搬去了b市,这屋子便没人住了。倒也好,这么美的屋子,不是这些沾染铜臭的人可以玷污的。
这个夜,华灯璀璨的b市,少了一个万丈瞩目却又令人嫉妒万分的那个影子。她刁蛮,张扬跋扈,惹人咬牙切齿,却又不得不说,那是她应有的资本。她那番大胆,又那么的高傲,像极雪中梅,可她偏偏喜欢玫瑰的红。
这个夜,某些贪荣富贵的人以为幸福来临了,痴笑地睡在美梦里。殊不知,触犯了她姜之的底线。
她姜之,可不是温顺的小猫,犯我者,必咬。人可不能活得太善良,否则就是太傻了。
五年后
时间煮雨,雨落在巷子里的青石上,混在雨声里的还有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远处,一个女子穿着醒目的玫瑰红纱裙,举着一把油纸伞,向巷子深处的屋子走去。屋子依旧绿色盘绕,多的是玫瑰花的香。香气扑鼻,暗香盈袖,像是酿的酒,愈近愈深。可这女子的搭配明明与这些都格格不入,她像是常出入烟尘之地的人。再加上红配绿…但,在她的身上却出奇地融合。美人果然怎样都那么迷人,都那么赏心悦目。
推开屋子的旧门,溢满清香的庭院,听到雨打芭蕉,伴随铃铛清脆碰撞的声音。这好像就是归家的声音。姜之很喜欢这种随心的心情,所欲的感觉。
“姐,你回来了。”问的这个人名字叫做邵奕凡,是姜之认得弟弟。姜之眨了眨眼,看着和她相差六岁的这个男孩。她今年二十三岁,这男孩刚好十七。说实话,男孩俊美的五官,完美的脸型,或是左边闪着烁目的钻石耳钉的缘故,总让人感觉到不羁。
“今天是星期三,你怎么会在家。这个时候,你们学校不应该还在上晚自习吗?”
男孩懒洋洋地躺在美人椅上,这位置平素可是姜之的宝座。
“晚自习?姐,还说我呢。你自己高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