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和高跟鞋是女人的武器。
而陈敏娇显然已经能够熟练运用后者杀人于毫厘之间。至于前者,光是看她微微启唇就已经是诱惑,若是配上颜色正好的口红,怕是会一吻之间倾倒众生吧?这就是杜风想要的效果。他要所有人,对他的选择,只能哑口无言,剩下称赞和欣羡。
而他在陈敏娇身上,看到了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于杜风而言,天之骄子这个词似乎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出生时,已经过了黑道动荡不安打打杀杀夺地盘的时日,他家老头子,早就满身伤痕地为他闯出了一片天地。要什么有什么,从未有过得不到的疯狂。所以他能够肆意花丛,能够号令八方。
但他永远都是太虎帮的太子,他没有自己的帝国。比起子承父业,他更爱自力更生。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永远背负着父辈的烙印而生活,他想要闯出一点新的东西,比如在传媒娱乐界。
更何况,同成为神相比,他更享受造神的过程。
那些世家小姐又如何?最终结局不过是败于一个逃难来港的女孩。他已经迫不及待看到她们脸上气急败坏地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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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娇一夜好眠。
无梦也无风,平静如昨日窗外湖,毫不起波澜。
半梦半醒之间,有人轻轻戳了戳她的脸庞,力度极轻,指腹柔软而稚嫩。
陈敏娇以前养猫,还养的是加菲猫。毛长还胖,肉嘟嘟的脸,最爱就是每天清晨在阳光穿透玻璃入屋后跳上床把她叫醒。用自己整个身子压住她,或者拿小爪子按她的脸蛋,企图留下梅花印。
所以此刻陈敏娇错把这种触感当成自己那只调皮的猫了。她一翻身,玉臂长伸,把床边的小家伙搂进怀里,又闭着眼轻微哼了声,抬起下颚用唇瓣亲吻着“猫”,闷声闷气地说:“乖,别闹。让姐姐再休息会。”
被自家大哥唆使过来叫人起床的杜雨此刻如木桩般站立着,丝毫不敢有一点动弹。他还穿着一身正式的格子背带裤配衬衫,领结现在由于陈敏娇的搂抱而有些歪曲。脸红得像个西红柿,若是让他妈看了,必是要叫一声小儿学会揩粉了。
杜雨将求助得目光投向杜风。
他和杜风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情同手足。香港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多得是富豪包养二奶,还有甚者把二奶带进家门。杜家就是这样。老头一把年岁了,前些年还跟一女学生搞在一起,女学生中招怀了杜雨,老头也就把人迎进家门了,做了法律之外的姨太太。
杜风瞧不起那个女人,但对这弟弟还算是上心,所以杜雨从小就依赖这个大哥。
杜风看完了好戏,自是要救自家小弟于水火之中的。他清咳一声,从门口走近房间,在窗户处停下,伸手利索地把遮光的帘子拉扯开,于是阳光肆虐地侵蚀着房间里的黑暗。
陈敏娇秀眉微蹙,未经修剪的眉有几分凌乱,却又偏生出一丝野性美。她不像精雕细琢的洋娃娃,倒像是个山里走来的仙子。只是这仙子现下睁开眼,茶色的眼底全是不耐烦。
陈敏娇起床气算是严重。上辈子有人一大早催她稿,气得她二话不说把写好的稿子全部撕碎销毁。虽然醒来后她心疼了好一阵,但事已至此,再无他法。
对于陈敏娇而言,睡觉是世界上最好的休闲活动。她甚至有过一睡不起的想法,若是可能,她愿意长梦不醒。
陈敏娇睁开眼,刚想发火,面前救凑出一张可爱的大脸,圆嘟嘟的肉抖了抖,还刻意做出一本正经的模样,拿小老师的说教语气讲道:“阿姊,该起身啦。”
起身。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