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
“前将军,盘大壮在此。”
“我家兄长果然是天人,好吧,这话我说了太多次。此战前他就让我一定带上你,今天,就让我看看你们的武勇吧!”
“请前将军放心!虽说无难曾是我们的老师,但是今日我们必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善,你率领所部前置吧,今日之战,主攻是你们。”
“喏!”
而此时,在战场的另一边,看着对面的汉军骑兵后撤,部分士兵开始卸甲后。原先眉头紧锁的周处等三人,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
“兄弟们!我们是大吴最强的无难、解烦、绕帐!今日之战,虽然我军数量偏少。但是对面的那些北人,根本就不熟悉我们这里的地形。你们看,他们现在才知道,这松软而又泥泞的土地,根本无法穿戴重甲作战!这会儿他们正忙着卸甲呢!让我们趁此冲上前去,把这些家伙都赶到溪流中淹死!”
“嚯~~!”
随着周处的发令,吴军军阵左侧的一万无难当先冲锋了起来。紧接着,中间的绕帐,右边的解烦,分别在张悌和沈莹的率领下也开始了冲锋。
是的,就是三万人直接全体冲锋。作为东吴战力最为精锐的部队,这三万人的个人战力是最强的,平时都是作为君主的亲卫军拱卫在君主身旁。真到了需要他们上战场的时候,要么就是敌方阵势出现破口,要么就是敌人已经杀到中军。这两种情况下,都只是需要奋勇作战就行了。阵型什么的,基本不用考虑。
看着对面三万敌军漫山遍野的越过树林和溪流朝着本方汹涌而来。此时站在整个汉军大阵最前方的盘大壮眼里也露出一阵狂热:这么多年了啊,终于又到了发挥的时刻。
他仰起头颅,朝天空呼啸了一声后也大吼道:“鸳鸯阵!迎战!”
“嚯~~!”
十多年前,关大司马在涪陵郡创建复兴社私兵的时候。一支是自贡盐工枪阵,一支就是鸳鸯阵。
十几年来,由于季汉的主要敌人始终是北方的魏晋,因此长枪兵得以大放异彩。随着长枪兵取得的战果越来越多,得到的赞誉、赏格自然也多。其编制也在逐步的扩大。
而鸳鸯阵兵则显得有些尴尬。
不过,关彝还是坚持在季汉的野战军编制中,给鸳鸯阵兵留了不小的比例。并在这次伐吴扩军中,把鸳鸯阵兵给扩充到了三万人。
现在,终于到了鸳鸯阵兵大放异彩的时候。
江南之地,到处都是河流、沟渠、堰塘,即便是城廓附近,各类小树林也随处可见。加之土地含水量过高等诸多原因。骑兵在这里是跑步起来的,佩戴重甲的长枪兵在这里作战,也有深陷泥泞全身使不出力气的憋闷感。
但是轻甲作战的鸳鸯阵兵完全没有这样的问题。而且由于这里树林、水网密布,更有利于鸳鸯阵兵借用各种地形来完成配合。
再说了,现在对面的敌人是什么人?单兵战力出众,战场阵型一塌糊涂的吴国精锐啊!鸳鸯阵兵是最喜欢这种没有阵型的敌人了。
所以,三万吴国禁卫军对上三万季汉鸳鸯阵兵后。双方战斗不到一刻钟,战场局面就出现了彻底的一边倒。
“嘿~!”堪堪的避过了藤牌手后面的两根长枪,周处极为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但就在他刚刚站稳的时候,只听“嗖”的一声,一支弓箭不偏不倚的正中他的左臂。
因为是在如此地形作战,所以哪怕周处身为军队指挥官,也是没有全身披挂的。所以,这支弓箭的箭头毫无悬念的深入了手臂。
“哼!”咬咬牙,用力的一扯,有着倒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