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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帝俊有精神,谢允有时候听的都想把小蛋弄出去扔了。

    不过金蛋是一点也不嫌弃小蛋,还会哄小蛋说话,谢允有时候听见金蛋在一旁说话,小蛋就在另一边哭,还觉得这场面挺有趣的。

    郑嘉和在酒店住了也有一段时间了,他拿了词和谱之后没有急着走,而是和自己的同伴在一起研究起来。

    他们每天就凑在一起重新谱曲。

    虽然是买来了,但是总不能一点都不改吧?那也有点太没有创造力了。

    他们也还是有作为音乐人的自尊的。

    “这里升调怎么样?”

    “有点太高了,就没有那种柔和的感觉。”

    “那这里呢?”

    “我感觉也不是很好。”

    郑嘉和看着同伴们一脸垂头丧气地样子,连忙出来说:“实在不行就不用改了嘛。”

    结果几个人一起转过头瞪他:“怎么能不改呢!”

    郑嘉和悻悻地闭上了嘴。

    算了,反正都是专业的。

    这几个人又开始讨论起来,最后讨论了几个方案出来,连夜选。

    郑嘉和就跟着不同的调子唱了好几次。

    但是不管怎么改,都觉得原版的最好。

    原版该高亢的时候让人热血沸腾,委婉的时候让人悲伤流泪。

    最后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还是原版的最好,最有味道。

    在离开之前,郑嘉和在酒店演唱了一次,免费的,至于音乐,就是小人们伴奏。

    毕竟大家都认为小人们是一种录音机,只是质量特别好。

    这一次郑嘉和得到了久违的掌声,这里的客人都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也不会欣赏什么高雅音乐,他们只有两个感觉,好听或是不好听。

    还有客人来问他的名字,问他会不会在酒店里待。

    不仅这样,还有人来问他接不接商业演出。

    郑嘉和很开心。

    他没有被专业人士夸奖,但是来自大众的赞美声却还是让她找回了自信。

    是啊,他为什么一定要唱歌那些专业的听?

    他们听了有什么好处吗?除了一两个奖项以外,又有什么好的?

    但是他可以唱歌大众听,唱给那些不能去音乐厅的人听。

    “收拾东西!”郑嘉和冲自己的同伴们说,“不回帝都了!我们去山区!”

    同伴们一脸莫名:“去山区干什么?去扶贫?”

    郑嘉和摇头:“我想了一下,其实我去音乐厅有什么好处?还不是和一堆人同台,排在一个不前不后的位子。谁会真的听我演唱?坐在音乐厅里的人都懂音乐吗?”

    同伴们有点奇怪:“那去山区,那的人就懂音乐了?”

    现在南边还有不少贫困山区,在深山老林里,路不好走,也不富裕,年轻人出去打工,留下孩子和老人,他们能懂音乐?

    “你们以为音乐是什么高雅的艺术?”郑嘉和突然说,“唱古典的看不起唱流行的,唱流行的看不起唱民俗的,但只要能引起大众共鸣的歌,就是好歌!就是好曲子!”

    “他们不能起音乐厅听,我就过去,去他们身边给他们唱。”

    郑嘉和忽然吐出一口气:“我以前以为只有在音乐厅,在帝都才有我的一席之地,我太不看不起我自己了。”

    同伴们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们在帝都并没有多少名气,哪怕是在圈内,说出去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

    在帝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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