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Chapter17
对!就是温柔!
所以肯定还是大猫更受欢迎。
没有人类不喜欢熊猫,在伴侣的国家内这种生物的地位很崇高,被誉为国宝。
但人类喜欢熊猫的原因太奇怪了!
有个红遍人类网络的段子:
「咬合力仅次于北极熊,和棕熊齐平;奔跑速度在海拔两千米高度的山地里能超过刘翔平地最高速度;能爬上二十米以上的树;能把三四头狼当做坐垫玩;这么一种生物,居然靠卖萌为生 。」
卖萌……为生……
萌,怎么卖?
黑白配色,是萌吗?
战斗力强大却被人类私养,是萌吗?
一动不动圆滚滚呆蠢蠢,是萌吗?
他、他要不要伪装一下?伪装成一只熊猫?
他认真思考了一下,晶矿嘎嘣脆,竹子咬得碎!
这就让他更蠢蠢欲动了,而且他的大脑还给他找了无数理由,排在前列的就有:
星际人已经潜伏在了伴侣的身边,要保护伴侣的安全!
星际人已经送了礼物,不能让伴侣的心被拐走!
格尔就是用了狗狗的皮捕获了伴侣的好感,然后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了伴侣的身边!
……
阿萨斯承认,第三条才是最重要的。
他要嫉妒成狂了!
阿萨斯决定就这样做了!他喊来了自己的伴族。
他们为他提供一切所需,包括不限于保护他的安全、提供美味的晶矿、建筑巢穴……
当然也包括满足他的心血来潮。
“谨遵阿萨斯的意愿。”
听到这样的回复,阿萨斯很满意,礼物有人准备了,那么他到底是要装扮成熊猫呢,还是大猫呢?
对啦!他会念伴侣的名字啦!
他觉得他的发音没有任何问题,虽然稚声稚气一点为王的威严都没有,可他还是忍不住一直念着谢韫的名字,一次一次又一次,念的时候,心里都能想象成伴侣回应他……
只是,伴侣要怎么称呼他呢?
他想拥有一个只属于伴侣的名字。
无比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