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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日记
    1985年5月3日   天气晴

    这是我的第一篇日记,大概也写不了太多的事情,因为,我刚认识字没多久,没有办法写下更清楚的事情。

    首先,我叫诺曼·奥尔德里奇,今年,今年我也不知道自己几岁了。

    我不傻。

    我只是忘记了。

    每天早上醒过来我都不记得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忘记自己几岁真的是一件小事。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不记得,如果什么都不记得,那么我就变成了每天会恢复出厂设置的初生婴儿,年龄永远都只有‘一天’大。

    那太可怕了。

    到时候我都不知道今天的我,到底还是不是‘我’,也不能在写日记的时候,去思考一下人生。

    这不好笑,我真的有思考过人生。

    其实,我虽然会忘记时间,忘记人物,忘记事件过程,但是某些构成自我认知的东西却不会全都忘记。

    比如,我记得‘我自己’,记得如何吃饭穿衣睡觉这些简单动作,记得我会遗忘绝大多数的东西。

    这令人很不愉快,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每天醒过来,却不知道昨天自己的事情做到什么地方了,一切都要重新熟悉再来一遍。

    我没责怪过上帝。

    上帝是我今天从安娜姨妈那里新学的词,据说是个会满足你愿望、宽恕你错误、慰藉你心灵的和善老头,人世间如果出现了苦难和不公平,都可以归结于上帝对人类的惩罚。

    我只是个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却遭遇到这种苦难,真的认真追究起来,一定是这和善老头儿年纪大了,难免糊涂犯了错。

    我记性虽然不好,但是偶尔我会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与众不同的天才。

    那时候我还很小——其实我也不记得是多小的时候了,也许就是刚出生不久——我就一直觉得自己与一般的孩子不同。

    我似乎听得懂身边人的交谈,也能理解他们话语中的意思,还知道手边一些物体的名字,比如床、奶瓶、电灯等等。而偶尔见到的其他摇篮里的几个孩子,还只会睡觉、喝奶和哭泣。

    我从来都不哭。太丢人了。

    这些迹象,似乎都侧面证明了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天才。

    天才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偶尔会思考这个问题。

    我相信,天才长大后都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比如拯救世界。如果世界真的有需要的话。

    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未来事业规划。

    虽然我记不住世界上其他的人,但是,让其他人记住我也不错。

    安娜姨妈对我说,我的坏记性有点像金鱼,金鱼也是只能记住7秒的东西,但是它们从来来没把自己淹死。

    所以,她给我起了个昵称,叫做小鱼。

    这当然不是嘲笑,安娜姨妈只是希望我能和鱼儿一样,即使记不住太多东西,也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活一辈子。

    她还说有时候遗忘也不是一件坏事。

    我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这句话我要记在日记里。

    其实我的记忆看上去不太好,总是忘记很多事情,但实际上,它只是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保存着。

    这种方式虽然麻烦了点,辛苦了点,不过一旦习惯了,我觉得还挺不错的。

    原本我每一天醒过来的时候,都会发现自己脑中一片空白,而出现在我面前的一对男女,则会很激烈的争吵——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我的父母。

    他们都觉得我是个得了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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