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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领导签字盖章之后再把赏金打给她。结果郎晴刚刚上前半步,一句话还没说呢,就看见凌风跟防贼一样把钱揣进了怀里,整个人往后退了一步。

    “你再过来我可就喊抢劫了”。凌风全身警铃大作,生怕郎晴因为自己踹她一脚的事报复自己。“这里这么多警察看着,你可不能知法犯法啊”

    郎晴一看这是不打算还了,正准备好好跟她讲讲道理,就被大队长拦下了。

    “好了,我是我跟几个大队领导开会做的决定,用大队资金请她出来抓人,赏金也是队里先垫的。反正这钱跑不了,最多三天局里的钱就能下来。”大队长看还有些不服气的郎晴,转移了话题。“你怎么还没回去,是不是有事请找我?我找个人把她送回家,你等我一下,我们慢慢说”

    “我的事情不急,明天说也来得及,你就别找人了,我送她回去”。郎晴看了一下受到惊吓的凌风补了一句说:“我知道她家在哪,离我家不远,我去过几次”

    还请她出门?连动手抓个人就开价三万块,这出门找人得要多少?直觉告诉郎晴,这人出门跟赏金的钱是分开算的,寻思着在路上问问情况。

    这哪能让她送!大队长跟凌风同时不干了。

    原本他都跟凌风说好了,一手抓人一手给钱,唯一的要求就是保密,这种事情不能对外说,好给双方留下余地以及再次合作的可能。

    再次合作啊,这种事怎么能让郎晴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