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上周五那场意外发生之后,陆宇翔就对高明轩改观了很多。
从前他觉得,高明轩就是那种对什么都很无所谓的人,一味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在意别人对他的任何看法,总之别人接近不了他,他也不屑于跟周围的人有丝毫半缕的联系。但事实是,他有在意的人与事,他慢慢融入到了他们的世界,他们也可以接触到他了,他不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他就是他们隔壁班的同学,看似很矛盾,但事实确实如此。
他们的这个同学,长得很帅,看起来冷冷的,话也有点少,但他人很好,讲义气、护短,被他纳在羽翼下的人,他会尽力护其周全,就像他愿意为了夏大阳奋不顾身。
说实话,陆宇翔是很佩服的。
因为换做是他,如果被用背后铲球恶意绊倒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而他当时也刚好在场,他可能不会动手,因为在此之前,他会考虑如果他打了人那么周围的人对他的看法会怎样,老师对他的印象是否会变差,以及学生档案上会不会留下污点。
他会犹豫,他会退缩。
所以,他没有为最好的朋友出头的勇气。
然而在佩服高明轩的同时,陆宇翔也挺羡慕夏大阳的。
能有这么一个朋友,真的很难得。
考虑到夏大阳目前虽然能走路,但是行动迟缓,为了避免人潮,高明轩在一班里头呆了一会儿,等时间差不多了两个人才慢悠悠地往学校车棚走。
夏大阳膝盖上的口子已经要结疤了,虽然证明了伤口在一点点愈合,但却导致他一伸直腿就硌得发疼。
骑来的电动车还是夏大阳他爸的,也就是曾经接送高明轩的那辆。说实话,时隔数月再次坐上那辆电动车的后座,夏大阳的内心极其微妙。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他跟高明轩是一个接一个瘸,一个接一个当司机。
学校车棚那里有个小上坡,高明轩让夏大阳在下面等着就行,但夏大阳还是跟上去了,他估摸着自己总要练练走路,得以尽快恢复以往状态,二等残废的生活实在委屈。
各班学生的车子均停在相对的班级区域,高一至高三也都是分好的。高明轩把电动车直接停在了七班的区域,因为这里比一班的位置更靠近出口,比较方便。
只是七班骑车子上学的学生不少,而且大多数骑车上学的学生都选择中午留校吃饭,所以尽管已经少一些了,但剩余的车子排得依然很挤。
高明轩一个个推开才把电动车牵出来,只是牵到一半车子就不动了——后座又被另一辆电动车给卡住了。
他瞥了眼电动车,刚想伸手去抬电动车的车座,另外一只手便捷足先登。
夏大阳本来是想帮帮忙的,但手刚摸到车座时就跟高明轩的手指相撞。他像被开水烫到一般猛地缩回手,然后低下头一言不发,脸上的温度迅速腾升,就连耳朵也在隐隐发热。
高明轩的动作停了一下,随后他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轻松地抬起电动车的车座。
夏大阳垂着脑袋,手指还残留一些高明轩手上的温度,他偷偷深吸气以放缓自己心跳的频率,不过并没多大用处,心脏仍旧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仿佛下一刻就能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距离现在最近一次的体会到这种感觉,是在上周五。
上周五晚上在高明轩家吃完饭后,夏大阳就万分纠结地静坐在马桶上,看上去和思考人生无异。
这膝盖一破除了能吃上高明轩做的饭之外,其余没有一丁点儿好处,就像当时,洗澡对他来说就是个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