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领导,能不让人惦记么。
唐其琛今天爽快,来酒不拒,嫌热,脱了外套,里头一件深色绸缎面料的衬衫打底,袖口精致,是一朵活灵活现的刺绣梅花。
人都说,男人的品味,体现在细节处。
唐其琛是个非常有格调的男人,配得上器宇轩昂这个词。
迎晨没过去凑热闹,她静坐在沙发角落,存在感很低。今晚唱的都是老歌,质量残次,但音律熟悉,歌词恍神,倒让迎晨微微分神。
她了解唐其琛的酒量,知他差不多了,便起身上去,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膀。
唐其琛悟了意,沉默跟她去了走廊。
迎晨说:“你今天喝得挺多,注意一下,别太伤身体。”
两人站在窗户边,唐其琛有点踉跄,斜靠着窗沿,极轻地点了下头。
迎晨叫住路过的服务生,请他帮忙送杯热茶过来。
唐其琛忽说:“是因为我要走了,你才对我好了?”
迎晨没给他留念想,说得直接,“这不叫好,这是人之常情。”
唐其琛笑了起来,眼缝儿一眯,被红酒蒸熏的醉意,闪烁眉眼格外清晰。
“迎晨,知道我最恨你哪点吗?”
迎晨不言,看着他。
“无论我对你有多好,多努力,你都不曾给我半点希望。”唐其琛喃道:“女人太清醒,就不可爱了。”
片刻。
迎晨轻声:“我从不自欺欺人。”
唐其琛即刻反驳:“那是因为你喜欢的人不是我。”
“你错了。”迎晨虽个子矮他半个头,但目光是平视的。“我没和厉坤和好的时候,我便清楚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女人如花,如水,上帝造人的时候,一些特质就已注定。不拿这些先天性的条件当理由,活得敞亮,拎的清楚,才更难得。
唐其琛恨她的理由,恰好也是爱她的理由。
感情这事儿,从来都是说不清的。
唐其琛嘴唇微张,温声轻言:
“这些年,给你添麻烦了。”
一句话,让迎晨闭眼沉默,心也跟着拧了下。
“……你别这样说。”
“愧疚了啊?”唐其琛笑了笑,“行吧,欠着吧,多记我几年也好。别一回头跟你男朋友潇洒快活,很快就把我给忘了。”
迎晨真心实意地摇头,“不会忘的。”
怎么能忘。
“我大学毕业后,是你手把手教我、带我,让我步入这个体系,也让我认识这个行业的残酷。你教会我很多。”
关于事业,关于人生经验,关于取舍。
迎晨真正的成熟与懂事,还得归功于步入社会这个时间段。是女孩到女人的转变期,思维成型,三观明确,审美树立。
她从小与父亲的关系便不尽人意,少有深心交流。弟弟又年幼,对他自然又是另一番态度。少女时与厉坤的那一段感情,学到的是缠绵,动情,也学到了壮烈,和折磨。
唐其琛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盏指明灯。
清醒,明亮,理智。
他对迎晨有知遇之恩,有教诲之恩,担得起亦师亦友四个字。
离别在即,他要抽身而退。
迎晨不是不难过。
她稳了稳情绪,低头时,眼睫微煽,低声喊了句:“……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