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回尝试的寇秋泪流了满脸,浑身都在打颤, 想让这速度慢一点。
阚峻把他眼角的泪拿手指擦去了, 声音很沉, “疼?”
“不疼, ”少年埋在枕头里,后头的蝴蝶骨很清晰,像是能挣脱薄薄的皮肉跃出来。他声线抖着,含糊地说,“只是刺激”
阚峻的呼吸猛地一窒。
“乖。”他的手牢牢扣着对方,不容置喙地缓缓把烟卷□□, 又重新推进去, “叔叔要被你逼死了。”
在真的尝试之前, 寇秋曾从网上看见过这样的说法。
三十狼, 四十虎。
那时候他不信。
现在自己真的成了口中食,被死死叼在牙齿之间,男人半阖着眼, 像是恨不能拿那尖锐的牙一点点把他磨透吃完, 却是不得不信了。
简直是要把他整个人嚼碎了,吞进去。
意识昏昏沉沉, 几度像是从水里被湿淋淋地提起来, 醒过来时, 男人在替他擦汗。头上是温热的湿帕子, 不紧不慢地擦拭着,发现他睁开了眼,阚峻便直起身,用床头柜上的水杯给他喂了一点水,湿润了一下嘴唇。
寇秋自己活像是死了几回,可看阚峻的脸色,却明晃晃地从里到外透着光彩。
分明觉得很欢喜。
阚峻打了一盆水,替他擦完了额头,就接着往下擦。他没伺候过人,可手上动作很轻,生怕擦疼了,好在东西没干,擦起来也不费事。阚峻把湿帕子浸在水里,喟叹:“叔还是头一次知道这滋味。”
身边的人出去找小姐的也不少,可他善于自控,从没遇着过为了哪个人失控到不能自已的情况,也不想浪费时间去陪这些人。因此这三十几年,阚峻这个正儿八经的老男人,还是头一回明白这里头的趣味。
尝过之后,他就明白身旁人为何对这种事念念不忘了。
寇秋的声音模模糊糊,还在抗议:“阚叔欺负我!”
“没有,”男人说,嘴唇印在他的脖子上,简单碰了碰,“叔疼你。”
——叔最疼你了。
第二天早上的饭全是清淡的。白粥里头什么都没加,好在熬得粘稠,倒也有种浓厚的米香味儿。寇秋一面喝粥,一面看着男人打电话帮他请假,有了家长在,学校的假请的很顺利,没遇着什么阻碍。
阚峻把一个新的盒子推给他。
“这什么?”
“手机,”男人说,摸了摸他的头,“把之前的那个换了吧。”
寇老干部一愣。
“可我之前的”
也就才用了一个月啊。
男人翻开报纸,浏览着新闻,头也不抬道:“嗯。”
“那”
“别人都用,”阚峻淡淡说,长而直的手指关节分明,夹着薄薄的一页报纸,很快看完经济板块,翻过去了,“你就拿着。”
他家小朋友,自然该用最好的。
寇秋只好把新手机揣进了兜里。
新手机还是摩托罗拉的,新出的流线款型,不是翻盖而是推盖,握在手里很舒服。搁在寇秋这个见惯了后代全屏手机的人面前自然不值什么,可在当时的人看来,那就已经代表着这个年代的流行风尚。
说是一个人身份地位的标识也不为过。
他在屋子里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才被司机送去上课。男人端坐在车里,忽然做了个吸烟的姿势,眯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