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刚刚年轻男子身上的长袍因为和枕头太过相似,而没有引起她的注意。
那么眼前这些穿着青色对襟半臂襦裙的小丫头,竟让李恰如回梦中。
移开眼,再看周遭古色古香,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穿越啊!
穿就穿呗,可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呢?
醒来就抱着个年轻男子的大腿,这是老天垂怜她做了二十几年的单身狗吗?
可是要抱大腿,也别抱个会尥蹶子的驴蹄啊!
这不,年轻男子冷眼睨了那群小丫鬟一眼,小丫鬟立即哆哆嗦嗦的呈鸟散状。
鸟?
掏鸟窝?
李恰想起了什么,抬头望去……
此时,一直在树上摇摇欲坠的鸟窝,虽然没有掉下来,可里头的一颗鸟蛋还是滚了出来,不偏不倚正砸在李恰的头上。
蛋液糊了一脸!
如果丢脸能死人的话,那她已经再死一次了好吗?!
不过被鸟蛋砸中了脑袋,她可什么都想起来了。
原来这趟穿越并不简单!
李恰抬袖擦了擦鸟蛋液,眯眼看着盛怒之下拂袖而去的年轻男子,和他眼中流露出的鄙夷,不甘低喃了一句:“霍骁廷,你为何休了我?”
可这句话,是她顺嘴溜达出来的,这话本不该她来说,而是她占据的这个身体。
想起原主以前那些经历,李恰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原主也叫李恰,是个重生的!!!重生!!!的!!!
她居然穿到了一位重生者的身上!
难道是她的命太硬了?
真让人风中凌乱啊!
事情简单说来是这样的:原主李恰的第一世,也参加了圣国公夫人的生辰宴,为了救那一窝子雏鸟,而爬到了树上,摔下来的时候被正好路过的霍骁廷而救。
本来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过却有那好事的御史上奏,说既然霍骁廷和李恰在一救一抱中已经有了肌肤之亲,那霍骁廷就要负责。
结果,皇帝亲下圣旨赐婚,三年后李恰嫁入圣国公府。
本以为嫁给霍骁廷这般的男儿郎,会是让人羡慕一辈子也幸福一辈子的事情。
不过,却在嫁入霍家七年之后被冠以无子、善妒等七出之条被休弃,在二十五岁的年华就成为了下堂妇。
怪不得刚刚她的脑海中会第一个出现霍骁廷念休书的画面。
原来那一刻,是令原主记忆最深刻,最不甘心,最无法忘怀的。
原主一直以为与霍骁廷之间虽有种种误会,可断然不会到了这一步。
之后,原主羞愤之下一条白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一睁眼便回到了及笄之年。
原主的第二世,心心念念的就是再嫁霍骁廷一回,为他生一双儿女,幸福到老。
可与上一世不同的是,这世的她在掉下树来的时候,没有砸在霍骁廷的怀里,而是一个倒栽葱摔在地上,摔死了!
然后她这个李恰就屁颠颠的穿来了。
李恰抓了抓头,觉得这简直够得上一部狗血剧了。
树上鸟窝里的雏鸟叽叽喳喳吵个不停,仿似在看她的热闹。
树下凌乱的李恰捋了捋被糊的黏黏糊糊的头发,也顺顺思绪。
事已至此,穿越者可没有再回去的先例,她只能顶着个重生者的身份过活了。
如今,她就是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