咿呀进入林肯公寓四个月,以下是他的战绩。
毁坏沙发四套、咬破lv包上双、平均每天在公寓各处拉屎一泡、咬碎的纸巾不计其数、爆破了无数个垃圾桶。
这些破坏对李幸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以他的财力来说,这根本不算事。
只是每天都出现这样的事情,难免也会觉得烦躁。
李幸为德罗赞庆幸不已,幸亏这货带走的是索尔,如果他把咿呀带回家,他的抑郁症别说治愈了,只怕这四个月下来已经加剧了吧?
这个怀疑是非常有道理的。
本来就怀疑人生了,打完比赛回家,想要逗逗狗子,却看见它把家拆了。
那是一种怎样的悲愤?
想到这,李幸就一阵后怕,幸亏他带回家的是咿呀,不然的话,德罗赞现在八成已经崩溃了。
吃完饭,李幸拿起牵引绳,对咿呀喊道;“想遛遛的狗子跟我来!”
“汪汪!”
只有在遛遛的时候,李幸才知道咿呀是一只狗。
它嗷叫的频率远远大于吠叫的频率。
“拉奇,你一个人出去吗?会不会不安全?”
英格丽德担忧地说。
李幸道:“有莱恩他们跟着,没问题的。”
“那你要早点回来,别太晚了。”
“放心吧。”
李幸戴上面罩,虽然没什么用。
他的身材太高大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特点,翻遍整个多伦多,就算能找到与他相同身高的长人,可是,他的臂展,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了的。
远远看去,他就像是一只长臂大猩猩一样。
就算以世界为单位,要找到第二个像李幸这种身材的人,可能性也接近于0。
面罩只能起到一点点掩饰效果,李幸心里很清楚,路人一定会把他认出来。
因此,为了避免被球迷包围,他特意给咿呀穿上了一件衣服。
衣服上面写着:不要靠近,我是疯狗,我会咬人!
虽然哈士奇长得慈眉善目,但这个世界上不乏那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打死他们也不会靠近狗子一步。
洛克公园
这个洛克公园和洛杉矶的那个接球圣地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只是一个名字罢了,多伦多人平时也喜欢在这里散步。
每周周末,李幸都会和德罗赞相约在此遛狗。
今天,德罗赞来得很早。
“德玛尔,你还好吗?”
李幸问道。
德罗赞抓紧牵引绳,索尔一看见咿呀便很激动,它们认识彼此,一下子就跑动对方身边嗅着对方的气息。
“索尔今天学会了开门。”
每次见面,德罗赞都会告诉李幸索尔又学会了什么。
对了,他们之前约定的明天晚上交流心得已经被取消。
由于德罗赞训狗技术太好,每次通电话都要把李幸的心扎碎,终于有一次,李某人忍无可忍,取消了这个规定,改成:如遇紧急情况便互相联系,讨论解决方案。
因此,如果索尔学会了什么新技能,德罗赞只能在周末一起遛狗的时候说出来炫耀。
李幸也很无奈,他让女人们多操练一下咿呀,结果她们居然说:“咿呀只要会卖萌就好了,狗子无才便是德。”
听听这是他妈什么狗屁道理!
索尔是十八班技艺样样精通,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