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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四章 自白
它的身体里面住着一个恶魔。

    咿呀进入林肯公寓四个月,以下是他的战绩。

    毁坏沙发四套、咬破lv包上双、平均每天在公寓各处拉屎一泡、咬碎的纸巾不计其数、爆破了无数个垃圾桶。

    这些破坏对李幸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以他的财力来说,这根本不算事。

    只是每天都出现这样的事情,难免也会觉得烦躁。

    李幸为德罗赞庆幸不已,幸亏这货带走的是索尔,如果他把咿呀带回家,他的抑郁症别说治愈了,只怕这四个月下来已经加剧了吧?

    这个怀疑是非常有道理的。

    本来就怀疑人生了,打完比赛回家,想要逗逗狗子,却看见它把家拆了。

    那是一种怎样的悲愤?

    想到这,李幸就一阵后怕,幸亏他带回家的是咿呀,不然的话,德罗赞现在八成已经崩溃了。

    吃完饭,李幸拿起牵引绳,对咿呀喊道;“想遛遛的狗子跟我来!”

    “汪汪!”

    只有在遛遛的时候,李幸才知道咿呀是一只狗。

    它嗷叫的频率远远大于吠叫的频率。

    “拉奇,你一个人出去吗?会不会不安全?”

    英格丽德担忧地说。

    李幸道:“有莱恩他们跟着,没问题的。”

    “那你要早点回来,别太晚了。”

    “放心吧。”

    李幸戴上面罩,虽然没什么用。

    他的身材太高大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特点,翻遍整个多伦多,就算能找到与他相同身高的长人,可是,他的臂展,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了的。

    远远看去,他就像是一只长臂大猩猩一样。

    就算以世界为单位,要找到第二个像李幸这种身材的人,可能性也接近于0。

    面罩只能起到一点点掩饰效果,李幸心里很清楚,路人一定会把他认出来。

    因此,为了避免被球迷包围,他特意给咿呀穿上了一件衣服。

    衣服上面写着:不要靠近,我是疯狗,我会咬人!

    虽然哈士奇长得慈眉善目,但这个世界上不乏那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打死他们也不会靠近狗子一步。

    洛克公园

    这个洛克公园和洛杉矶的那个接球圣地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只是一个名字罢了,多伦多人平时也喜欢在这里散步。

    每周周末,李幸都会和德罗赞相约在此遛狗。

    今天,德罗赞来得很早。

    “德玛尔,你还好吗?”

    李幸问道。

    德罗赞抓紧牵引绳,索尔一看见咿呀便很激动,它们认识彼此,一下子就跑动对方身边嗅着对方的气息。

    “索尔今天学会了开门。”

    每次见面,德罗赞都会告诉李幸索尔又学会了什么。

    对了,他们之前约定的明天晚上交流心得已经被取消。

    由于德罗赞训狗技术太好,每次通电话都要把李幸的心扎碎,终于有一次,李某人忍无可忍,取消了这个规定,改成:如遇紧急情况便互相联系,讨论解决方案。

    因此,如果索尔学会了什么新技能,德罗赞只能在周末一起遛狗的时候说出来炫耀。

    李幸也很无奈,他让女人们多操练一下咿呀,结果她们居然说:“咿呀只要会卖萌就好了,狗子无才便是德。”

    听听这是他妈什么狗屁道理!

    索尔是十八班技艺样样精通,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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