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处是所有猫类的软肋,母猫叼小猫就是叼的那里,清欢立马就乖了,缩手缩脚的,任那手提着它。
那手将清欢提到与手的主人视线平齐。
感觉到皮毛处传来的温热触感,不用这人解释,清欢也知道眼前这人是人不是鬼了,只是此人居然能够悄无声息的在屋梁上接近自己,可见应当是传说中的轻功高手了。
轻功啊!清欢以为那应当是成年人的童话,大人们自己忽悠自己的玩意,没想到居然真的存在!
提着清欢的人,是个实顶实古装美男。
倒不是这人长相有多好,以清欢的眼光看,他的唇太薄了一些,显得有些寡凉,一双桃花眼眼角上挑,又有些轻浮邪祟,就只鼻梁高挺,挑不出毛病。
但架不住这人皮肤白净,那细腻瓷白的程度怕是要叫天下女子都自愧不如,世人都说一白遮九丑,何况这人只是生的邪性,并不丑反还挺帅的。
他又极懂自己的相貌特点,一身穿戴,很会扬长避短。
两缕额发顺着脸颊垂下,头顶的发在脑后束起用一根浅紫色细软的头巾,随意的缠了三圈,打了个结,剩下的头巾随意垂下,与他散在后面丝滑的黑发混在一起,说不出的随性洒脱。
一身干净利落的浅紫近白的交领长袍,外披同色广袖长衫,只在衫子领口和袖口用靛色的布围了边,又用银白的丝线在靛色布料上,绣着男子衣袍上极少见的梅花。
腰带也是靛色的绣了梅花瓣,极宽大,显的腰肢既结实又无赘肉,腰带上缠了金丝织的腰绳,腰间挂了一个墨色绣金叶的香囊,一块翠绿的玉佩。
这样的衣衫搭配,并没有刻意往那刻板端正的书生样子上引,只将他那本有些邪祟凉薄的相貌,打扮成了不拘洒脱,清雅非凡,配合着他的气质,硬是将缺点变成了优点,给人一种美得不凡的感觉。
这世上的美人多了,可要美的不凡,那就不易了。
清欢斜着眼睛,有些不爽的看着眼前的人。
“搞什么啊,一个大男人,整得花里胡哨的,居然还在衣服上绣花。”
其实清欢这话有些违背良心,但是它是被人提着后脖子毛悬在空中的,也难怪看眼前的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好猫儿,你别怕,我只是看你一个猫睡在梁上睡的不舒服,想带你去我那歇一晚,没有恶意。”
那人对着眼前的猫,居然像对着一个人一样,开口说话,嗓音清冽居然意外的好听。
清欢猫眼一翻白了他一眼,这人怕不是个神经病,你都提着我了,还跟我解释个什么劲,再者你一个人,怎么养了个喜欢跟动物说话的毛病。
清欢万没料到,自己已经选了最普通的国产本地猫,又选了个普普通通的屋檐角,居然还能碰到这么不普通的一个人,这说不过去啊,这也太巧了吧?
难道真的是无巧不成书?
那人说完这句,自然是得不到回应的,他小心的将清欢抱到胸前。
到了这个地步,清欢也懒得反抗了,这人武艺那么高,动作那么快,反抗毫无意义,再者。。。。他说了,没恶意,我一土猫,他要是看上了,换个地方睡一晚也好的。
只不过,两辈子加起来三十八岁的老处女,第一次被男人抱,居然还是个猫的样子,清欢心里,默默留下了两行宽泪。
清欢躺在那人怀中,很快便忘了难过,因为那人居然抱着它,在这屋檐上纵身飞跃,那轻快的速度,比清欢自己快了不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