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双方为这个数学问题对喷的时候,第三方出现,说什么“可以大炸弹里装小炸弹,大炸弹先爆,小炸弹后爆,这样不就可以炸更大的一片地儿了么”这句话先是造成了冷场,然后遭到了之前争论双方的合力倾轧——
“胡扯八道!你当炸弹是你家老母猪,还会下崽子啊!”
“呵呵呵,啥都不知道,就会扯几把蛋!”
“我……”提出大炸弹装小炸弹的人一脸郁闷,心说这明明是符合道理的啊。而平心而论,他的想法确实是这一帮子人中最符合……或者说是接近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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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炸弹是是将小型炸弹集合成一般的空用炸弹的形态,每个小型炸弹称为子炸弹,因此又称子母炸弹。具体是指在与一般炸弹同样大小的弹体中,装入由数个到数百个的子炸弹,子炸弹每颗约网球般大小的球体。由飞行器空投之后,在空中分解,借由散布子炸弹到广范的地面造成区域性杀伤。利用其数量的特性增加涵盖面积和杀伤范围,可用于攻击集群坦克,装甲战斗车辆、部队集结地等集群目标,或机场跑道等大面积目标,具有较强的毁伤能力。”
“德国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于苏芬战争和苏联-阿富汗战争中,美国于越战当中都曾大量使用过集束炸弹。据有关国际机构估计,自一九六五年以来,共有四亿多枚集束炸弹被使用在不同国家,造成数以万计的平民伤亡。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全球共一百零七国的代表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达成《集束弹药公约》,同年十二月在奥斯陆正式开放予各国签署。根据这一公约,从该文件生效起,各国武装力量须在八年内全部销毁集束炸弹,构成例外的是可以电子方式自动销毁或失去战斗力的种类。但美国、中国、俄罗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巴西等集束炸弹主要制造国未同意签署。”
这是毛雄辉在手机挂掉前看到的资料的开头部分,至于后面,自然是集束炸弹的原理、结构、型号等内容。虽然由于技术时代的限制,在十七世纪(哪怕是魔改版的)复刻二十世纪的武器都无异于痴人说梦,但是如果从原理层面考虑,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世界上不乏原理类似,但规模、杀伤力的差距不可道里计的存在。譬如说远古时代的
原始人,投出一根标枪,穿透了一头野兽的皮,并将其杀死,这个原理和后世战争中一枚穿甲弹打穿主战坦克的厚重装甲,将其摧毁的原理是高度类似的。
“一个比目标外层更硬的尖锐投射物,在命中目标且动能足够的前提下,可以穿透目标的外层,破坏目标的内部结构。”这个原理确实涵盖从远古标枪打猎,到后世穿甲弹击毁坦克等一系列类似的攻击。而集束炸弹的原理可以描述为——“较大的爆炸物里包含较小的爆炸物,大爆炸物解体的时候,小爆炸物散布到一个较大的范围,然后再爆炸,从而覆盖更大的面积”。
从理论上说,并不需要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化纤维这样的“猛药”才能实现集束炸弹的效果,而这种理论甚至还有一个实际例子来证明——没错,就是后世节日里常见的大礼花,飞行一段时间后会炸开,然后四散的“星子”会再炸一次。
于是乎大礼花成了集束炸弹的模仿对象,不过由于这两者的能量差别怕是有数千倍,简单的扩大并不可行。而明代一些脑洞很大的奇门火器倒是提供了不少可行的结构,在提供充足资源的前提下,中国人的想象能力和实践能力确实是世界顶级。
然后的工作就是试验、试验、再试验。“昊天之道”是公平的,合理的结构导致成功的结果,不合理的结构导致失败的惨剧。而武器试验的过程就是沙里淘金,让合理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