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他跟人讲述自己的理念,自己的设想。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只要有梦想,谁都能成功。
所有有希望的合作方,他都会不厌其烦的跟人递资料,跟人讲自己的理念。一天跑下来,有时候只能喝到一杯水。那时候蹲在街头啃馒头都是满腹热血,吃完了,继续跑。年轻,精力无限。
天骋做起来了,林珩成了林总。每天穿梭着各种酒会饭局,听着阿谀奉承。他的眼睛被酒精腐蚀,渐渐浑浊,看不清前路。
林珩点了一支烟,抬头看天际线上西沉的太阳。烟落入肺中,他眯了眼。其实回头想想,如果当初能沉淀下来,能冷静的分析局势,他就不应该选择上市。大概是经济条件好了,他就开始惦记心里那个人。
如果他能站到顾景言的对面,是不是联姻的人就是他?是不是顾景言就不会选择别人?
可那是顾家,顾景言是高高在上的顾家三少爷。福布斯排行榜上前五十的人,林珩拿什么去跟人比?拿什么高攀?
顾景言也不是gay,即使到了那个位置,顾景言只会选择女人。
失败是必然。
无论感情还是事业,林珩都败的一塌糊涂。
林珩狠狠抽了一口烟,掐灭烟头,蹬上自行车狂奔出去。劲风吹着他的额头,林珩的心有些苦。重生算是洗牌?还是另一种作弊?
太阳彻底落下去,天空渐渐阴沉,不是正经天黑的状态。果然没多大一会儿就响起了雷声,轰隆隆的由远至近,滚到了林珩的上方。
林珩有那么一瞬间怀疑这雷能劈死他,不过回头一想,自己也没做亏心事,怕个球。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北郊距离家比较远,骑车需要两个小时。林珩骑到一个半小时的时候,暴雨倾盆,林珩懒得停车,就冒雨前行。
黑云压顶,巨雷滚滚。林珩心里叹息,这他娘的倒霉透了。到家的巷子,天已经全部暗了下来,浑身湿透。林珩进了巷子,城中村没有合理的排水系统,下雨天水就从街道中心流淌。他在满是垃圾的水流中往家赶,也顾不上思考现在回家遇到父母的盘问该怎么解释这个问题,现在还没下晚自习。
车子拐弯,差点撞上一个人,林珩猛地刹车,一脚踩进污水里。脚下软绵绵,林珩低头一看,恶心的够呛。踩到卫生巾上,也不知道是用过的还是新的,怒气冲冲抬头就对上湿淋淋的顾景言。
顾景言穿着宽大的校服,不过此时被雨水淋湿全贴在身上,身材单薄消瘦。漆黑的眼安静,手里还拎着书包。
林珩蹙眉,骂了一句娘。“你在这里干什么?你不上课?”
“避雨。”顾景言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又挪到一边的屋檐下。那个屋檐的宽度大概是二十公分,能遮住几把!哦,也就是能遮住几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