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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24章
    金意亲完那口后就从他腿上蹦了下来,明景焕坐了两秒,站起身来。

    神情淡定,丝毫不慌。

    金意跟在他身后像条小尾巴,左窜右窜摆呀摆的,饶有兴趣地嚷嚷:“说起来你还从来没给我唱过歌呢,你平时听什么歌呀?我竟然都不知道!”

    明景焕没说话。

    金意把脑袋从他后面钻出来,看他选歌。明景焕胸有成竹,手指在屏幕上拉了两页,金意看他选下了一首:

    《我不会唱歌》

    金意:“……”

    金意很自觉地说:“还是我自己上?”

    明景焕没动,金意又察言观色,开始撒娇:“不行,就算这首歌看样子比较适合我,但叔叔还是要唱给我听。”

    明景焕摸摸他的头:“不会,它不适合你。你唱得挺好。”

    睁眼说瞎话也就是如此了。主持小人差点气到嗝屁。

    明景焕唯一会唱的就是这首歌。

    曾经他也难免要交际,但大部分时候他把这首歌歌名一亮出来,人家都会识相地选择放弃去起哄别人。

    但他可以唱给金意听。

    他身上还穿着板正的西装,抬手松了松领带,金意盯着他骨节分明的手,目光跳跃到另一只手上。明景焕拿起了话筒,微微调试一下,低咳两声,抬起面庞,直视显出画面的屏幕。

    前奏的急促鼓声与大提琴声夹杂着钢琴声在室内奏响,起起落落,起到巅峰时突兀落下,再度升起。鼓声与大提琴声一同隐逝后,清脆的钢琴音密集跳跃,便是明景焕的声音。

    明景焕寡言,说话时情绪也总没有起伏,金意却喜欢极了听他开口。

    他的嗓音低沉而成熟,犹如优雅古老的乐器被无意拨动低音琴弦时发出的振鸣,幽长而磁性,甚至显得有一分性感。

    金意曾经从未想过他唱歌时会是怎样的,今天临阵一想象,到了他当真开口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是思维狭隘。

    明景焕起音似轻实重,神情仍然冷冷淡淡,眼中色彩却认真得勾人心魄。粤语歌金意并不能完全听懂,想扭头看歌词,目光却无法从他面上移开。

    明明音乐声与他的歌唱声从四面八方围绕着自己了,震彻耳膜,金意却仿佛仍然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怦!”“怦!”一下一下的,跳得他呼吸加速。

    两年前他们在一起之后,金意便很少再有这种感觉了,跟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被恋人撩拨得心跳不能自已。

    ——其实自己也就小明景焕三岁,年龄不小了,现在跟小孩子一样怎么回事?

    不对,这具身体本来就才十八岁,现在来纯情一把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吧。

    金意走了一下神,待明景焕唱了五六句过去,他才舍得艰难地拔开自己的视线。

    这首歌唱的是主角为了喜爱的人笨拙去学习唱歌,却如同焚琴煮鹤,看得金意心里头一跳。歌词轮到那句“我泪流但你懒得拍掌”时,他险些还要举起手来,当场给明景焕鼓掌。

    但打扰明景焕他又舍不得。

    那一句句歌声从耳膜打入他脑中,从胸口攻进他心里,动人得他呼吸过速。

    他只好用手势给明景焕鼓掌,目光殷切而热忱。明景焕不看歌词,视线落到他身上,他却又不鼓掌了,在明亮的灯光下仰着脸举着手,脸颊微红地与明景焕对视。

    明景焕眼神柔化许多,面对着他伸出手,唱给他听。

    虽然歌词而言,这首歌颇为悲伤,然而对金意而言,只要是明景焕唱的,那不管什么歌都是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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