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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片青青草原
,最后一根压倒他的稻草也悄然而至,某晚,他半夜起床喝水,经过白洛的房间,他分明看见顾远之立在白洛床头,在他额头上落下轻轻的一吻,饱含宠溺温柔,像是要将白洛捧进心里。原来顾远之不是不会温柔,只是他的温柔向来不屑给他。

    顾远之是林觅的天,那一刻,天塌了。林觅选择用死让顾远之记住他,让他愧疚至死,直到他死去的那刻,他都是顾远之名正言顺的妻子。

    原主消失了,绑定系统的戏精林觅会代替他走完剧情,并随机附送一顶绿帽。

    一个轻视糟践你的人,就算你把心肺掏出来奉上,他也不会动容半分,反而还会嫌你挡道,林觅虽然对原主报以同情,但是不敢苟同他的选择。

    毕竟,活着才能给他带绿帽不是?

    林觅从柜子底下找到家用医药箱,娴熟的把右手腕的刀伤包好,又去厨房翻出点红糖冲了喝掉,身上总算没那么冷了。

    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讯:“顾远之喝多了,在酒吧妖色,赶紧过来接他。”

    命令式的句式,这显然不是顾远之本人发的,而是他身边那群狐朋狗友,顾远之和林觅感情不合,早就是京圈人尽皆知的事实,顾远之看轻他践踏他,他那帮朋友也没有一个看得上林觅,一方面觉得林觅就是顾家养的一条看门狗,不值得高看一眼,另一方面,林觅的职业是教师,平时穿着板正,头发永远一丝不苟,架着一幅老土的黑框眼镜,长相寡淡,抠门儿又自卑,实在上不得台面,他们从来没拿正眼瞧过林觅,嫌辣眼睛。

    狐朋狗友对林觅一贯的态度呼来喝去,像是在使唤一条狗,而顾远之从来都不说什么,甚至很乐意看他的朋友折辱使唤林觅,好像林觅被折腾得越惨,越能反衬出顾远之的高贵。

    林觅嘴角勾起一抹笑,漂亮的眼睛却一丝笑意也无,打脸的精髓就在于,你本来视为蝼蚁的人有一天翻身死死的骑在你的头上,自持的优越感被狠狠碾碎。

    送上门来的打脸机会,不打白不打!

    林觅下楼打车前往妖色。

    进了妖色,服务生十分上道的领林觅来到一处相对隐秘的包间,林觅刚走进去,扑面而来的狼嚎和群魔乱舞的人影险些把他掀出来,林觅扶了扶眼镜,旁边带路的服务生神情鄙夷,把林觅从头打量到脚,廉价的地摊货白衬衫,洗的发白的牛仔裤,狂野生长一看就没打理过的头发,土气的黑框眼镜,整个人呆板老土,也不知道包间里的二代们看上他什么了,怎么会愿意带这样的人玩,服务生眼里划过一丝嫉妒不屑。

    “觉得自己比我厉害比我长得好是么,想不明白我这样的土鳖怎么会来这种地方?”清冽的嗓音在服务生耳边响起。

    把服务生吓了一跳,林觅微微一笑,桃花潋滟,容色灼灼,刚才那个格格不入的老土男人瞬间荡然无存,林觅勾着唇角,眸色清冷:“不服给我憋着,别让我看出来。”

    服务生被林觅周身的气势震慑,回过神来,林觅已经进了包间。

    包间里,三三两两的接吻,女孩穿着清凉,有的直接把手伸进对方衣服里,林觅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好歹是太子党,玩得可真不入流。

    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林觅与这里格格不入,很多人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郑霖是顾远之最铁的发小,坐在宽大舒适的沙发上,挑剔的打量林觅,调侃似的对顾远之说:“你家那位来了。”

    顾远之手里拿着水晶酒杯,血红的酒液在水晶杯里流转,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林觅,有点儿烦的说:“你叫他来干嘛?他从来不来这种场合。”话里话外都是嫌弃。

    郑霖蔫坏的说:“那才好玩儿,你不是正想摆脱这个土鳖,看哥们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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