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夜宫。
一家从名字就能看出经营范围和经营主旨的夜店。其装修风格非常附和煤老板家富二代就连厕所水龙头都要镀金镶边的土豪审美。夜店门口还站着两排白衬衫黑丝袜脚踩十厘米黑色高跟鞋,制服短裙将将盖住大腿根儿的迎宾女郎。客人一推门就九十度鞠躬声音嗲嗲的喊着“欢迎光临”,然后扭动着翘臀把人从金碧辉煌的大堂引进一条整个墙壁都贴的跟超大号马赛克似的,灯光也闪烁的能晃瞎人眼的走廊,两旁的包厢里不断传出来鬼哭狼嚎的k歌声,直到走廊尽头,动感劲爆的dj舞曲越来越响,视野陡然开阔起来——
喜欢泡吧的年轻男女们站在舞池内,配合着嗨到震耳欲聋的dj舞曲摇头晃脑高举手臂,穿着特别清凉火辣的舞女们站在舞台上大跳艳舞,引来此起彼伏的嚎叫口哨,头顶的彩灯球明明灭灭,疯狂旋转时抖落出晃瞎人眼的各色光,乍一看上去就好像一舞池的丧尸在狂欢。
陶暮看着舞池里扭腰摆臀磨胸擦背的群魔乱舞,竟然有些不适应。
重生以前,陶暮执着于找沈毓的麻烦,根本没精力放松自己。后来又被沈毓的爱慕者联手封杀,不得不退出娱乐圈,被沈家大哥带在身边学做生意。身为早慧成熟的商业奇才,沈宸本身是个极度严谨古板的人,非常讨厌夜店ktv这些娱乐场所,连带着也极力反对家人进出这种地方。
陶暮刚回沈家那几年,为了讨好沈家人,自然沈家人不喜欢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后来被沈家人逐出家门,更是一门心思的想要报复。每天不是琢磨搞事情就是正在搞事情,把自己弄成一个苦大仇深的神经病,所有娱乐活动全都抛诸于脑后。
如今时光倒退,陶暮静静打量着舞池内群魔乱舞的场景,不免心生感慨——就是觉着上辈子的自己挺好笑的。一碰见沈毓就心生魔障,智商直线下降的气势就像看到了红斗篷的斗牛。
【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吗?无论是恶毒炮灰还是大反派,只要对上主角智商就被无限拉低。作者是不是写不出正常的反派啦?】
陶暮心下一跳。重生七天,碎片式的梦境终于拼凑完整,陶暮基本接受了自己重活一回的事实。然而脑海中时不时浮现出的字句还是让他心惊肉跳,难以适应。
当然时至今日,陶暮也不至于怀疑自己得了神经病。而且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信息汇总来看——这些话语大概都是在评价一本小说。
根据陶暮的推测,好像小说的主人公就是沈毓,而他就是用来推动情节发展和感情互动的恶毒炮灰?
“陶暮,你在想什么?”大毛忽的搭上陶暮的肩膀,嬉皮笑脸的大声喊道:“看上哪个妹子啦?哥们帮你追,十八岁生日,咱们的目标就是让你告别处男之身!”
陶暮回过神来,没好气的推了大毛一把:“玩你自己的去吧!”
大毛嘿嘿一笑,拽着小胖一头扎进舞池。
因为陶暮在京城的夜店做过兼职服务生和酒保,经常接送陶暮上下班的两位发小耳濡目染,早就成了夜店达人。这会儿跟着劲爆的舞曲扭腰摆臀,疯狂撩拨着周围胸大腿长的小姐姐们。
陶暮则心不在焉的跟在两人身后。他睡醒下楼的时候换了一件黑色的圆领t恤,破洞牛仔裤包裹着修长笔直的双腿,原本就很白皙的皮肤在炫目的舞池光效下越发白的妖异。或明或暗的彩光将他的轮廓晕染的愈发深邃立体。俊美无俦的脸庞,穿衣显瘦但并不单薄的高挑身材,漫不经心地模样简直性感到令人尖叫。
以至于这一路行来,但凡陶暮走过的地方,必然会有人有意无意的蹭上来。有些胆大的小姐姐们,甚至还会从胸口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纸条,笑嘻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