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子默对这样的行头不陌生,毕竟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穿成这样去王府里走秀,碰上祭祀的时候,还得穿上更加隆重的礼服。规矩什么的,王府有专门的礼官教。
别看他在乡野长大,对这方面的章程可熟悉得很,拿捏一个席阿德完全不是事儿。
他只是资质差,身份上还是正经的王府主人。王府屹立数百年,规矩森严,没人敢在这方面给他不痛快。
毕竟按照常理,他这样终生无法修炼的废柴,一生不过短短几十载。以成王府的财力,完全可以供养他荣华一生,说出去也是王府的颜面。那种丢出去不管人死活的,只有破落户才做得出来。
譬如说席子默,除了屋前的两亩灵田之外,外面还有一个不小的庄子,其中的出产都是席子默的。
以前他们刚来的时候,母子俩就住在庄子里。到后来席子默发现了灵米秸秆的好处之后,才让匠人造了这三间茅屋。
本来清渠还不愿意,直到切身体会到了好处之后,才一起搬了过来。
庄户们对清渠不陌生,对席子默却不过一年远远见上一面。
少年人长得快,一年一个模样。小时候圆润的样子,哪怕冷着一张脸,看着也玉雪可爱,现在小少年已经抽条,就算还不足成年人的身高,肃容敛目的样子,也让人感觉到一种高高在上的距离感。
这是席家子弟们的标准仪态,席子默出门必备buff,伴随着他的年纪渐长,愈发显现出来。
清渠很少见他这幅样子,倒是以前在成王府的时候,见到那些主人一个个都差不多。等上了马车之后,她才笑眯眯地摸了摸儿子的脸:“我儿子也长得像个人了。”
席子默差点没绷住,拉直着嘴角,“哦”了一声。敢情他原来都不像是个人!
“啧。”清渠斜睨了他一眼,忍不住捏了捏他脸上的小肉,“天天这样多好,别老弄得像是没衣服穿。”
席子默看了一眼清渠手上的一小方手帕,不吭声。
时间太赶,清渠没来得及用鸡毛缎做衣服,就裁了一小块手帕,明摆着准备拿去炫耀的。
席子默完全不想作为被炫耀的东西,说道:“一会儿把我在芦市放下就好了。”
清渠一听,眉头先皱了起来:“你行不行啊?芦市那么脏那么乱。”
所谓芦市,说好听是镇上的一个坊市,实际上是一个居住了大量工匠的地方。这年头工匠生活不易,住的都是草屋,这才叫做芦。别人说起芦市,就相当于说“那个都是草棚子的地方”。
席子默还没回答,驾车的青年就率先说道:“夫人少爷放心,少爷等在外面茶楼就是。少爷要见那些匠人,哪能让少爷亲自过去,当然是让他们过来才是。”
这青年是在前面庄子里伺候的。因为平时主人家不住在庄上,活也少,就只用了一房家人。
青年平时在家做一些修修补补砍柴挑水之类的粗使活计。像今天这样要出门,他也会代替他爹来赶车。
他爹只是个普通人,常年劳作下来,才四十多岁就已经有了明显的老态,渐渐把原先那些驾车买办之类的体面活计交给子女,自己和老妻在庄上做些洒扫之类的事情。
这句话同样轮不到席子默来回答,清渠就点了头:“这样才是。”转而又忧心,“那附近似乎没什么像样的茶楼?”
青年说道:“夫人可还记得仙清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