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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演戏,也适合夜场。”

    好几年前有人这么说,魏北记得是谁。

    “当然也适合被包养。”

    这话是沈南逸说的,这一句,魏北也记得。

    魏北与沈南逸的相遇并不纯情,一开始就是实打实的“买”与“被买”。那晚在新中关村的咖啡馆门口,分明是不淫也不乱的地点。

    行人匆忙,魏北孤零零站在街边,背对道路。深秋,却穿得单薄。沈南逸本已经过他,没几步后退回来。两人都聪明,眼神一个对照,什么牛鬼蛇神具现形。

    因此沈南逸没兜圈子,大方明了:“跟我走么。”

    魏北半侧过身子,歪头:“车牌号?”

    沈南逸蓦地就笑出声,颇有意思地看着他:“京a,8开头。”

    “嗯,那走吧。”

    魏北几乎未曾犹豫,好似答应一起吃个饭而已。

    他至今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记得怎么坐上沈南逸的车,记得如何走进那座冰冷的宅子,记得玻璃窗和地板的温度,也记得身后人的暴烈与火热。

    不温柔、不留情,只是对待买来的物品那般对待他。

    像沈南逸的长相一样,魏北记得,一眼能看出的薄情。

    两人变成现实中俗套的“情夫”关系,在外人面前互不认识。沈南逸出门很少带他,只给钱,其他一律不闻不问。合格情人的作派。

    魏北偶尔很忙,不忙的时候去夜场。他白天在家,沈南逸同在的话,必定不落下一场猛战。

    但是人就会厌倦,是人就爱尝鲜。没多久,沈南逸又陆续带回其他男人。

    不同在于,做归做,留宿的很少。至少不能睡在主卧的床上。光凭这点,魏北怎么看也算稍赢一筹。

    可并不值得炫耀。都是买来的,谁比谁昂贵。

    魏北能与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并跟随他从京城移居锦官城,具体原因难明。可能是“日久生情”,也可能是应了那句“找最野的鸡,玩最紧的b。”

    只是沈南逸总跟他讲,“当初我决定要你,是因为你的后颈。”

    “那晚灯光照在你的后颈上,像白瓷笼着一层纱。”

    “我很想要,很想咬。”

    旋转开关,水声戛然而止,魏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后颈,冷笑一声。

    他收拾完时,已经七点。窗外天光乍亮,这房子买在郊区,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亦感受不到早餐摊带来的市井气息。

    如果魏北没有外出拍戏,必须负责沈南逸的三餐。无论前夜玩得再过火,沈南逸总会在七点半准时起床。他瞌睡少,并且有职业需要。

    沈南逸写小说,出乎魏北意料。他且以为别人口中的南哥,无非是个富二代。

    沈南逸不写严肃文学,偏好艳俗,出版的书目市面上很难买,分年龄层级。他的观念中,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界限并不清晰,或者说大众与文学其实密不可分。

    魏北与他上床后,偶有几次过问:“您写的这些,不觉不入流,不觉难以抬上桌面讲?”

    沈南逸戳灭烟头,薄情寡义的俊脸掩在烟雾背后。

    “您演的电影,不觉下流,不觉难登大雅之堂。”

    魏北:“我只是讨口饭吃。”

    沈南逸却笑得很迷人:“不止,还是为了美与艺术。”

    早餐丰盛,海鲜粥加几碟小菜。魏北刚端上桌,瞧见楼上下来一人。男的,纤瘦,漂亮,金丝雀般叫人喜欢。

    魏北实则没有敌意,但眼神挺冷。不怪他,外边给人笑惯了,面部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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