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切的一切,包括他原本平静而又寡淡无味的生活,在一周前的某一天改变。
麦克斯照常上班,检查电路,连接电线,过程中发生意外,他触电了!
奇迹发生。
他非但没死,还因此获得了超能力。
根据短暂的研究,他大约意识到,自己的细胞和神经系统,在触电后产生了惊人变化。换句话说,他成为了活生生的电容器,体内能储存将近一千万伏特的电。
经过尝试,当他电储存到一定程度之后,肉体的强度和速度都会爆发性的上升。那时,他不光能发射威力惊人的电流冲击波,更能轻易控制依靠电才能操作的任何机器。与此同时,只要物体带有一点点的电,他都能藉此移动。
当然,他并不是没有弱点的。
每天都要摄入极为恐怖的电流,是他最显而易见的缺点之一。其二,在于他的电容有限,一旦消耗完毕,他就得再次进行电量的补充,否则,会全身瘫软无力,精疲力尽一般,连思考都成了问题。
这一切,都是麦克斯在这一周内,不断尝试中得到的结果。
他知道,
自己的机会来了!
出人头地!
站在上流社会,无数有钱人的面前,让他们对自己顶礼膜拜。
他真正意识到,在这个社会,有钱也不是为所欲为的。至少,一个普通的有钱人,怎么能对抗具备强大力量的他?
就在麦克斯打算行动的时候,警方的出现让他收敛了两天。
他很清楚。
自己的能力虽然厉害,但并非无敌。
在这个世界上,那么多的超级英雄,比如说,经常出现在纽约的火神,他就不敢说能将其战胜。
一旦通过警察招惹来了这些超级英雄,他一样要凉。
从小混迹在社会底层的小市民心理,换句话说,就是欺软怕硬的本能,让他收敛了很多。
这也是他能隐瞒至今,并且躲藏至今的最大原因。
“你是火神!”
麦克斯见到李察的登场,又见到四周熟悉的,宛如电影特效一般的火光冲天的画面,当即意识到李察的身份。
还真他妈是说曹操,曹操到。
麦克斯有些后悔,但其后,很快做出反应,他将刚刚吞进肚子里的电流,化作冲击波杀向不远处的李察。
轰隆!!
强悍的冲击波炸开,将李察原本所处的位置,轰出了一个可怕的深坑,碎石、破铁激射并乱飞,被余波砸毁的电机释放出“滋滋滋”的蓝紫色电流和杂音,在麦克斯眼里,这确实世界上最完美的食物。
“我不怕你!”
麦克斯发出狂笑。
见到就连火神都被自己一击吓退,麦克斯自信心莫名膨胀,身上释放出电鞭,将四周的一切摧毁。
李察看不下去了。
老实说,对方也太犯傻了。
跟这样的对手打起来,即使是赢了,也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真正战斗前的相互试探都看不懂,只知道一个劲儿的放技能,等你没蓝了,看谁笑得出来!
当然,对于李察来说,他需要等到电光人没蓝吗?
其实没必要。
嗖!
身子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