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夺多用他强大的理智压抑住了一脚踹开他的冲动,是的,都天禄小时候他确实面对这样的目光毫无抵抗力,要什么就给什么,但是现在!他都20了!还露出这种小狗似的眼神,这就有点让他难以接受了?他移开目光,琢磨着自己是不是把这家伙养废了?不然他怎么越活越回去了?20了还跟3岁似的在他面前撒娇?
虽然他心里似乎很嫌弃,但实际上,他的口气已经软化了下来:“你懂什么喜欢?你这20年遭受过失败与挫折吗?”
都天禄仰头看他,委屈道:“我现在就遭受了挫折啊,而且这跟我喜欢嘉瑞有什么关系?”
屁个挫折,牧夺多在心里骂了句脏话,只有他这一番顺遂,凡是想要的,都能得到手的人才会去追求不知所谓的爱情,然后把自己伤的遍体鳞伤,再来感叹人生无常,总有一些是无法得到的。
说心里话,牧夺多一向认为,这是吃饱了撑的,俗称脑子有病,但是奈何,他捧在手心呵护着长大的幼弟,如今也开始学旁人追寻起了爱情。
安嘉瑞慢慢睁开眼,眼睛受到光照刺激,两行清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床边突然一重,那个人坐了下来,握住他的手,有些慌张道:“你怎么哭了?“他的语气变的强硬起来:”哪里难受吗?”
安嘉瑞揉了揉眼睛,没说话,对方拿着手帕轻轻的帮他擦掉了眼泪:“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你放心吧。“
安嘉瑞终于适应了光,睁开了眼睛,入目的首先就是对方关心的双眸,以及极具异域风情的脸庞。
轮廓深邃而硬挺,剑眉星目,鼻若悬胆,薄唇,不笑时自带几分皇家气度,摄人心魂,不夸张的说,这是安嘉瑞看到过的最具侵略性的脸了,似乎随时随地都在叫对面的人跪下叫爸爸。
“感觉好点了吗?还有哪里难受?巫,过来看看。“他握着安嘉瑞的手微微用力,迭声道。
安嘉瑞这才把目光移向他的身后,发现他在一个帐篷里,不大的空间里密密麻麻的满了人,他们都穿着紧身的皮袄,头发束起,盘在帽子里,带着些许卑微和不安躬身在一旁。
听闻将军的吩咐,三个穿着宽松的礼服,脸上画了很多奇怪的纹路的老人走上前来,其中两个开始围着他手舞足蹈,另一个头发全白的老人弯腰靠近他。
安嘉瑞闻到了一股老人身上特有的气息,他突然感到脑海中一阵翻腾,似乎有什么东西浮现出来。
“嘉瑞?嘉瑞?……”那个男人急切的呼喊慢慢消散在他耳边。
一本书在他脑海中缓缓打开,他被迫浏览了安嘉瑞的一生,也就是被穿越的那个倒霉蛋。不对,现在他变成了这个倒霉蛋。
他出生于书香名门,祖上三代皆是不入朝的名士,以风骨高洁闻名于世。
安嘉瑞少而出名,初长成,以才思敏捷,善于清谈而闻名,继他成年,七步成诗,随口成对,即使在文人众多的辞国仍是独树一帜,所到之处皆受追捧。
自幼成名没给他带来什么苦恼,因为安嘉瑞是个货真价实的天才,过目能诵,举一反三。待他稍长成,貌比潘安,风姿绰约,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他也没什么苦恼,因为大家都被他的气质所摄,不敢有所冒犯。
后来报应来了,他也死了,把烂摊子留给了后来人。
他在大庆城与友人清谈,都天禄率袁三军奇袭大庆城,破城而入,于普若江边对他一见钟情,当场示爱掳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