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
沈浪九千五百军队到达楚王都之后,并没有立刻攻城。
而是原地修整,等待天亮!
而此时,楚王都之内征兵如火如荼。
豪族的武装家丁,全部集结成军。
王都内的地痞、流氓,帮派成员全部集结成军。
许多帮主,镖头摇身一变,都成为了军官。
整个楚王都内可谓是斗志昂扬。
经过了一开始的惊诧后,楚国王都内的所有人彻底被激怒了。
越国人也太目中无人了。
区区不到万人,竟然也敢来攻打我王都?
简直是丧心病狂,痴人说梦。
然后,无数的地痞流氓,习武之人纷纷应征入军。
短短几个时辰内!
竟然又征召了两万多人。
这些地痞流氓简直前所未有的荣耀。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现在王后竟然请我们出山了,我们虽然是流氓,但我们也可以很爱楚国的。
“建功立业。”
“将宁政和沈浪斩尽杀绝!”
“将越狗全部扒皮抽筋,挫骨扬灰。”
大王在前面厮杀,我们在后面保卫王都,我骄傲!
紧接着,王后和枢密院,尚书台联合下令。
凡斩杀越国军队一颗头颅,可换二十金币。
谁斩沈浪头颅,一万金币。
谁斩宁政头颅,五千金币。
这个价格一出,楚王都彻底沸腾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赏格啊。
这是要发大财了。
二十金币,直接可以盖房娶老婆了。
用来吃喝玩乐的话,足足可以享用几年。
不过宁政可是越王之子,为何他只值五千金币?而沈浪区区一个赘婿值一万呢?
“发财去,发财去!”
“若是杀了沈浪这个小白脸,这辈子荣华富贵都享用不尽啊。”
“不知道沈浪的肉能不能换钱?”
“不知道沈浪的鸟能不能换钱?”
“诸位爷们,沈浪这畜生竟敢偷袭我楚国王都,完全是欺我楚国无人啊,我建议杀光沈浪的军队后,将每个人的鸟都割下来,然后送还去给越王,如何?”
“好,好,那沈浪的鸟割下来,是应该送去给金木兰,还是送给阿鲁娜娜呢?”
“把断鸟送给金木兰,卵蛋送给阿鲁娜娜和宁焱贱人。”
这些地痞流氓,脏话连天。
但士气绝对高涨。
随着时间的推移,楚国王都之内的守军越来越多。
四万,五万,六万,七万……
这毕竟和当时邓艾偷袭蜀国都城不一样。
当时魏强蜀弱,蜀国上下本就充满了绝望情绪。
加上刘禅软弱,所以在几乎不战而降。
但此时楚国不一样。
如今算得上是楚强越弱,楚王在前线高歌猛进,几乎要灭了越国。
楚王都内的万民正处于骄傲膨胀中,拥有巨大的荣誉感。
而且沈浪只来了九千多军队。
这摆明是来送死的,白白的军功啊,金灿灿的黄金啊,凭什么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