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凌晨5时许,有目击者见到罪犯康某用手刨开了被害人的腹部,脸上带着诡异无比的笑容。绿洲警方赶往现场后,当场将罪犯康某逮捕归案,罪犯对于自己侮辱尸体罪供认不讳,但对于自己的杀人罪却一直持有否定态度。”
“不过,经过调取受害者身上各种证据与对于罪犯康某周遭情况调查,最终认定,罪犯犯有故意杀人与侮辱尸体罪,判处死刑!”
“天网恢恢,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恶魔终于在今日伏法,著名心理学家称这次将其在现场抓捕,他感觉很是庆幸。因为康某就是一个恶魔,他的一切行为完全是无动机,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如果这次没有将其抓捕的话,他绝对会成长为一个连环杀人犯。”
“……”
绿洲清晨的早间新闻,几乎被同一篇报道所占据,而这篇新闻的主人公在这段时间里,可以说是整个绿洲居民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个判决更是让许多人大松了一口气,尤其是康纳的邻居。
简而言之,整个世界对于康纳的判决都持有赞同意见,哪怕是康纳的父母都是保持了沉默,没有上述,认同了这一个判定结果。
不过,对于当事人康纳而言这却不是什么好消息!
起码,他在被推下押运车的那一刻,大脑依旧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
冤枉的…自己是被冤枉的……
这段日子,他都忘了自己究竟将类似的话喊了多少遍,结果迎来的只是不断的失望。
因为,所有证据都表明他就是杀人犯。
这些证据之所以会指向康纳,则完全是因为康纳那独特的兴趣。
他喜欢肠子!
当然,不仅限于人的肠子,几乎所有生物的肠子他都喜欢。
那种于血肉中蠕动,散发着腾腾热气,粘稠而恶心的肠子,在康纳眼中却是那么的美丽。
而这个兴趣的由来,则要从康纳十岁一次在家里大院外游玩说起,乡下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养狗,虽然有些拴着,但也有一些性格温顺的狗会被主人散养。
但性格温顺却不意味着不会咬人,而十岁的康纳就是因为接近了一只发情期的小型公狗被咬了一口,将小康纳吓得连连甩腿,可无论怎么甩那条小狗都不愿意松口。
也正因此激起了正处于精力旺盛年龄的康纳心中暴戾,渐渐从最初的害怕转变成了愤怒,直接捡起了邻居家晾晒的竹批向着那只小狗刺了过去。
农村用来建大棚而晾晒的竹批,为了方便扎入地面,都会将末端削的很尖很尖,所以当时力量并不算大的康纳,却很轻易的刺穿了那只狗最柔软的肚子。
皮肉撕裂,血液飞溅。
那曾经从未见识过的画面,对于正处于十岁这个道德观刚刚开始成型年龄的康纳而言,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刺激,让他瞬间被那一副景象吸引。
当康纳父母闻讯从地里赶回来时,映入他们眼中的景象是……在众人笑骂的围观下,聚精会神观看那被撕裂开伤口的康纳。
从蠕动到静止,从滑腻到干枯。
直到被抱回家,那一副画面依然不断的在康纳脑海中浮现。
从那以后,凡是听说村里有哪家杀猪、杀牛、杀羊,无论正在做什么,小康纳都会赶过去观摩,等待刨开肚子放血,制作血肠的那一刻。
一次、两次勉强还能说是小孩子的好奇心,但时间长了就引来了闲言闲语,毕竟农村的消息传播本就是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