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是这样的家伙,却被对面的骑士一口气击败了,几乎没有一点儿余地。
“舞台表演的剑术,与我在战场上磨砺出的剑术,有着本质的不同。”
看着倒在地上,一脸不敢置信模样的弗兰德斯剑士,对面的骑士冷冷的说出了这样的话,让倒在地上的剑士略感羞愧,乃至面红耳赤的马上掩面逃走了。
稍微有点无聊。
与这样的对手作战,可没有和边境,荒野的怪物对战来的有意思啊。真的。如果可以的话,自己还想要继续在那里痛快的厮杀。
可是不行。
是的,不行,那里没有出路。
他见过在边境为了帝国奋战了一辈子的老骑士。他们的军功章,各种勋章与荣誉数不胜数,可以挂满整整一堵墙。他是边境各个骑士团的英雄,是传说,无敌的存在。无论是龙,巨人,还是别的什么怪物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然而最终,等他到老了,快要死了的时候,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他的一套盔甲,武器,还有一座不足三十平方米的小房子而已。
连年累月的战争,大量的药物,以及购买,训练骑士异能的花销,让他的家族积累下来的土地全部卖掉了。老骑士孑然一身。在这之前,跟他称兄道弟的军团长消失不见了,谁都不愿意理睬他。他就这样孤苦伶仃的死去。如果不是后来,骑士团的兄弟们自发捐款的话,老骑士甚至连口棺材都没有,根本无法下葬。
在看着几乎死不瞑目的老骑士的尸体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决定,自己的这辈子绝对不能这么过下去,虽然在那之前,老骑士是他的绝对的偶像来着——
“于是我来到了这里。”
“懦弱的人,懦弱的市民,软绵绵的空气,但是这里有足够的金钱,足够的物资,还有名誉和地位。”
完全搞不清楚,正是因为合适的气候与合适的人,才能创造足够的财富与文化的骑士先生,就像是绝大多数的野蛮人一样,产生了“为什么真正的勇士要挨饿受冻,而这些懦弱的混蛋却能享受富贵?”的想法。
如果张诚知道他这样的想法的话,肯定会拉着他,给他好好地上几节社会历史政治经济课。让他明白人类社会与经济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以及人民的生活习性与社会状况,是与经济发展程度息息相关的等等一系列道理。
当然这家伙多半听不懂。
……
当然的当然,这个并不是太重要。
在最开始来到弗兰德斯找机会的时候,年轻的骑士也是四处碰壁。除了打打杀杀什么都不会的他,出路非常的少。去给大贵族们当门客附庸是最好,也最正规的路。可惜这里一个萝卜一个坑。几乎所有贵族,都更信任他们的世袭封臣,他这种外来户根本挤不进去。
再接下来两条路,一条就是去跑船,作水手外加海盗,跟着商会出去几年,运气好的话钱也能赚到,出人头地的机会也不是没有。
而最后就是加入到本地黑帮,就好像黑手公会之类的组织……但是年轻骑士也属于心高气傲的类型,对于后面两条路都不是太喜欢,以至于蹉跎到了现在。
幸运的是,随着永生者的传言甚嚣尘上,他这样真正有本事又能打的家伙非常意外的走红了。
女人。
富萝莉们爱慕的目光。
还有如许广阔的宅邸,大把的年金,以及勾搭上了富萝莉二号玛莎小姐之后的大好前途,所有的一切都有了保证。
想到这里,年轻的骑士忽然觉得,弗兰德斯这样温柔绵软的南方港口城市,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