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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凡妮莎·艾伯特的确是个漂亮的女孩。

    她出现在分院仪式上的时候,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卷发,快到腰的位置,梳理得整整齐齐。

    她有一双翠绿的杏眸,睁大眼睛盯着谁的时候,很难有人能不被她明亮的眼睛所吸引。

    二年级的卢修斯坐在最前面的位置上,身边是身份相等的同学、朋友。

    他不像其他人,那么直接地注视坐在椅子上缓缓戴上分院帽的女孩,他只用余光观察她,看似在瞧着别的地方,其实他也在看她。

    凡妮莎分院的速度很快,她被分进了斯莱特林,众人对艾伯特这个姓氏没什么印象,掌声也稀少内敛,大部分处于观望态度。

    当然了,还是会有男孩因为女孩出色的容貌而释放善意,这就让女孩们有点羡慕嫉妒恨,尤其是同一年一起分院,身份高贵却不如她备受关注的贵族小姐们。

    卢修斯真正注意到凡妮莎,是在正式开学,上了一个月的课的时候。

    那天他下课和其他人一起去礼堂吃饭,在走廊里碰见了女孩子们之间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游戏”。

    凡妮莎穿得有些寒酸,二手的、但洗得很干净的校袍,熨烫工整却边缘发黄的白衬衣,以及陈旧的二手课本。

    她的东西从书包里掉出来——没来得及寄出去的信,写了许多笔记的课本掉落在地上,她身上还被泼了很多水,满身狼狈地蹲在那捡东西。

    卢修斯穿着质地昂贵的校袍,领口绣着黑、银、绿三色的马尔福族徽,不经意的动作之间,会露出它蛇形的图案,与意思为“纯正永胜”的拉丁文。

    凡妮莎低着头捡东西,微蹙眉头,表情倔强。

    她的皮肤很白,不是苍白,是带着粉色的白,她蹲在那,漂亮的手捏着书本,哪怕只有一年级,哪怕出身寒酸,衣着破落,却一点都不显得卑微。

    卢修斯路过她身边的时候,不自觉地伸出魔杖,低沉道——“清理一新。”

    凡妮莎倏地抬头,绿色的眸子里盈满了诧异,她身上的袍子干净了,残破的书本恢复到了原来的状态,她迟疑几秒钟,对那个比自己高一年级,微抬下巴淡漠睨着她的男孩低声道:“谢谢,马尔福学长。”

    她知道他。

    当然,谁会不知道马尔福呢,哪怕是个混血,哪怕那么贫穷。

    卢修斯没有理会她,什么也没说,直接和身边面露惊讶的朋友一起离开,并未对自己的行为多做解释。

    从那以后,但凡遇见她被人欺负,被人算计的时刻,卢修斯都会忍不住出手相助。

    有时候是不着痕迹地善后,有时候是轻描淡写地轻咳一声,让那些一年级的小女孩羞涩地跑开,更多的时候,是一个匆忙的魔咒,像第一次那样,冷淡疏离地快速离开。

    时间长了,他都快成习惯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忍不住做这些,他告诉自己是骨子里的绅士风度在作祟,不愿意多想。

    可随着时间延长,凡妮莎学会了自己保护自己,学会了韬光养晦,不再有那么多人能从她身上占到便宜,他不需要再帮她了,发挥那所谓的绅士风度,他竟然隐隐有些失落。

    年纪一点点长大,他渐渐明白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代表了什么,但他也很清楚,马尔福家不可能有一个混血的女主人,凡妮莎不但家世很差,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她一半的麻瓜血统,她这样的身份,充其量只能做一个情人。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听人提起了他在学校里对凡妮莎的特殊照顾之后,敲了敲手里的蛇头手杖,提醒了他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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