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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卖口红
,上面的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说是价值千金也不为过。

    其中有一样宝物就是琉璃,小小的一块,手掌那么大,雕琢的晶莹剔透,贵的甚至要用黄金去买。

    所以他们说这个口红值几百两县太爷夫人相信,特别是听他们形容所救之人金发碧眼,奇装异服,要不是真见过,乡下这些没见识乡野村夫们肯定不可能听说过。

    现在她只想知道那人在哪,买几支口红不说,他身上的东西肯定还有不少宝贝,她娘家要是能搭上这条线,那……

    想到这里县太爷夫人又着急地问了一遍道:“那人呢?在你家里?”

    沈墨摇摇头:“他走了,说什么他身上有好多宝贝,要是被人知道恐有杀身之祸。他这么说,我可不敢留他。我一个乡野人家,丢点什么赖上我,我可赔不起!”

    人都走了,县太爷夫人只能惋惜,心里想着和娘家通个信,要是能找到那人无论怎样他手里的货物都要买下。

    突然,沈墨道:“夫人,你的皮肤白,要是涂这种颜色的口红肯定好看,不像我一个乡下的夫郎皮肤这么糙,浪费好东西了。”

    “那是当然,我们夫人可是县……”

    “添香!”县太爷夫人打断添香的话,转而失落道:“可惜那人走了。”

    “夫人不必可惜,我随身带了,你可以试试,要是喜欢,说不得哪日海的那边再来货船您就可以买了。”

    说的倒是轻巧,那么远的距离,海上多风暴,十年八年来一次就不错了。

    沈墨拿出管状口红,漆黑的瓶身一下就让见多识广的县太爷夫人喜欢上了。特别是发现它那样精致小巧,竟然是旋转着拧出来,简直爱不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