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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皓月当空,月朗星稀,夜幕无云。

    近乎完美的夜色中,我狼狈不堪地平躺在地上,旁边不远处伤上加伤的凶兽发出奄奄一息的呼吸呻///吟。

    它在原本的伤处又受了一箭,穿皮入肉,或许甚至插入了骨中。

    现在是动不了了,可它刚刚还剩下最后一口力气时,试图将我吞吃好恢复一点元气。它用牙撕咬我的躯壳,硬是将我身体撕得自腰腹裂开,双腿与躯干完全分离开来。

    遭受到这样的撕票待遇,它再可怜我也难以心生怜悯。

    好在它也同时遭到了报应:就算吞下我的躯壳也根本补充不了任何东西。

    与备用品那具费心添加诸多不需要的功能的肉身不同,师父为我做的躯壳各方面都很刻板,吃我和啃石头没什么分别,甚至连五脏六腑我都为减轻腾云时的载重,从腹腔胸腔当中去除了。

    放来一箭的红衣神将飞过来,落在剩一口气的凶兽旁。他起初没有发现我,还是掰开凶兽嘴巴试图找什么东西时,从口腔中发现了我被咬去的下半截身体,才一脸困惑地向四周环顾,瞧见躺在脚边草堆里的上半截的我。

    “……饕餮怎么连这都吃?”

    少年将我捡起来,距离拉近,我透过他漆黑的眼珠隐约看见自己这被咬成破布娃娃的躯壳。

    ——棉花从断口里漏出来了。

    我心疼极了。

    …………

    很久很久以前,当年女娲娘娘创造名为“人”的这一种族时,并没有考虑过是否要让他们修行的问题,因而相对于天地间各类稀奇古怪的灵兽异象化生而成的修士,人族本身在这一领域上并不专长。

    然而人族从来没有被道门拒之门外。

    女娲娘娘还在世那会儿,天地间万事万物皆可修行,没有特地去考虑,说明在当时修炼本就是一件连考虑都不需要考虑、和呼吸一样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我这个人——虽然我而今不能算个人,于修炼一道上堪称毫无天分。

    我对修道的天分甚至远比凡间人族的平均水准还要低。

    我曾花费三千年修炼以求入道,可惜像个榆木脑袋一般不开窍,至今都没能摸到门路。如今随师父拜入上清门下将至万年,除去元神出窍时不归我掌控的被动技能之外,统共只会三个法术,其中有一个还不能算是通过学习而学会的。

    在那剩下两个经过努力学习而得以运用的法术中,一个是腾云驾雾,另一个则是化形。

    “化形”并非变化之术,它连变化之术的分支都不是,而是一种独立的傻白甜法术。

    化形这个技能是修炼入道的门槛之一,在洪荒上古那年头,能开灵智就直接等于能化人形。从前三清门下有一群研究癖强迫症的道人聚在一起,争论了很久化形究竟是不是一种法术,吵了千来年,最后从学术角度拍板得出肯定结论。

    但说到底“化形”和初生的幼鹿学习如何站立相同性质,太过简单而基础,想给它编课本都不知从何说起,亦毫无必要。

    然而我当初连化形都学得很吃力。

    综上所述,可以想见我是多么没有天分了。

    师公所制的肉身本身外观与人类无二,但那是后来所得,我最初使用的躯壳就是师父亲手制作的。

    那时师父刚开始修习如何炼制法宝,审美观和现在一样糟糕,手法也不好,最终我用上的成品,外观仅仅是一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布娃娃。

    后来布娃娃身躯实在不方便,我才硬着头皮学了化形,此后数千年都是用人形跟在师父身边,从没想起过要对原形做出修改,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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