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先生的剑恰好落在两个人的手心,直接让两个熊孩子瞬间分开,动作娴熟的整理好了自己的衣裙和首饰,全然不见方才那互相打闹的不成体统的样子。
天宝放下自己的裤腿,强忍着没有当着他师父的面去处理那两指宽的一条还没有来得及脱干净的腿毛,他看了一眼叶长然便对公孙先生问道:“师父师父,你是不是交代了小师姐什么任务,她是不是不想带我去?”
“现在左手还没有右手灵活的人是没有资格出师的。”公孙先生白了天宝一眼,颇有一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论起天赋来,你也没有比然儿差了多少,怎生就是不肯好好习剑呢?再这样下去,罚你半个月不许摆弄脂粉,也没有粉色的衣服穿!”
平心而论,公孙先生真的觉得自己这徒弟穿一身带有浓重白云城特色的白衣还是挺好看的,端的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儿郎模样,奈何这孩子天生就喜欢她们师门惯穿的粉色衣裳,也喜欢调弄那些个胭脂水粉。
公孙先生倒是不觉得自己徒弟这样有什么不好,毕竟她这半生走来也看得明白,知道比起在意旁人的目光,还是自己活得开心最是重要。只是为人师长,到底希望自己的徒儿习得自己一身功夫,不求他将门派发扬光大,至少也要有自保的能力才好。
自己师父鲜少有这么严肃的时刻,天宝当即也不敢再想着跟小师姐一道出门历练的事情了,只能低下头去,对自家师父保证道:“师父,天宝一定努力练剑,早日追上小师姐哒~”
那一点柔软的尾音,竟也带了三分吴侬软语的意味。公孙先生虽在白云城日久,不过到底是江南长大,口音在自然带了几分软糯,虽非刻意,不过她的弟子多数也能说一口江南腔调。
只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弟子里,口音最纯正的居然是天宝了。
认真说起来,天宝和叶长然的关系除却师姐弟,还有便是……天宝的养父养母是叶长然的亲爹亲娘。因此天宝管叶长然唤一声“小妹”却也是使得的。
叶长然随母姓,而天宝则随了养父的姓氏,所以,曾经天宝的名字是玉天宝,而他养父也就是叶长然的亲爹,便是那位西方魔教的教主玉罗刹。
她娘叶倾阁的确是当世少见的敢爱敢恨的女子,当初喜欢玉罗刹的时候,就敢修书一封递回白云城,然后就在大漠和玉罗刹成亲了。叶倾阁和玉罗刹也度过了一段很甜蜜的日子,先是收养了为他而死的手下的孩子,而后又有了亲生的小闺女。
可惜两个人都是很要强的性子,渐渐地也产生了一些分歧,叶倾阁觉得与其最终成为怨偶,还不若趁着对彼此都有余情便分开,于是她同样给玉罗刹留书一封,就此带着闺女和儿子回白云城去了。
玉罗刹那个时候正在扩张自己的势力,心里又有一种“你若无情我便休”的执拗,于是也就没有去白云城追回自己的夫人和孩子。
等到他回过味来的时候,夫人已经带着闺女和儿子回白云城五年了——五年,也足够他家小舅子成长起来了。
叶孤城虽不至于对玉罗刹这个“前姐夫”刀剑相向,不过好歹是在他白云城,他总是能做到他姐姐不想见的人,就永远不会让他有机会出现在他姐姐面前这一点的。
然而即便是如此,无论是叶倾阁还是叶孤城,却还是没有拦着玉罗刹见叶长然与玉天宝。甚至就连天宝本人,他怕惹得娘亲伤怀,所以很少再提及自己的姓氏,但是在对待外人的时候,他却是从来都介绍自己是玉天宝的。
叶倾阁不知道,她的这个儿子看起来有些憨憨的,可是内心却是澄澈通透又柔软。在叶长然还小的时候,也曾经对她爹娘之间的状态产生一些困惑,小小的孩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