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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齐季瑄送走了老知县,带着钟沐和钟铠回了县衙,一辆小推车正在空落落的门口摆着,这家摊子卖的是抄手。一个个滚圆的抄手在水里上上下下地浮沉着,诱人的香气远远地就勾了人的魂来。

    那摊主看见了他们,笑眯眯地:“哟,这位小哥儿来得正好,我正巧儿煮了三碗抄手,要吗?”

    齐季瑄一闻香味就知道了,这肯定是谢之芽。

    她换了一个装扮,看上去是个大眼睛青年,脸上有许多跃动的斑点,热情开朗。

    齐季瑄一看到她的模样就乐了,这样子真是好玩。

    过了这么些天,齐季瑄还真不记得谢之芽长什么模样了,就记得那两个深深的梨涡,偏偏她站在他眼前了,他又肯定能认出来。说起来,这也是齐季瑄第一次以真面目出现在谢之芽的面前。

    刚刚他去送了张知县,衣着贵气,看上去还挺神气的,他到底是齐府的小少爷,做起官绅装扮来一点也不违和,自然而然地端出了上位者的气势来。

    齐季瑄生得白净,他有一张粉嫩圆脸,不过这几天劳累了许久,下巴尖瘦出来了,五官好像被冲洗过一遍,明晰了许多。

    他看上去没那么像仙童了,沾惹上了人间的烟火气。那一点胭脂痣妆点出浓烈的媚色在他的眼下,更打眼了。

    齐季瑄的气质是混合的,他的样貌也是。他带着少年人的稚嫩,又被华贵和文雅给养出了成熟的气韵。他站在谢之芽的面前,对着她微微一笑,把白晃晃的太阳看着还要闪耀。

    “谢之芽,你怎么来找我了?”

    “我爹爹又出门啦。”谢之芽也跟着他笑了,她盛放出了三碗粗陶的抄手:“吃吧,吃完了,还要像我们齐知县请命,烦请齐知县破获就任以后的第一个案子呢。”

    齐季瑄接过了第一碗抄手,身后的钟铠接得差点比他还快些,幸好钟沐一抬手把他扯住了。

    “让我破案子,那你是带证据过来了吗?关于什么的?”

    “唔,你吃完了和你说呗。”谢之芽对着他微微笑着:“新县令,你就说说什么时候开府衙啊?”

    “总要找个吉日吉时啊!”

    这会儿的县衙门口空落落的,一地的阳光毫无遮挡地洒在地上。张知县走了,去送的人不多,也就是村老之类的不得不去,略站了站,都回去了。

    没有人想进府衙,他们都觉得这地方可怕得很,绕一绕,尽量避开这一片。哪怕是换了新的县令那也没什么不一样的。说实话,新余县的百姓对于换了新的县令没什么实际上的感觉,毕竟他到了这里之后都关着门坐在府衙里头呢。

    都说他长得好看,看不到啊。说他聪明伶俐,那也不认识。

    唯一传出来的消息,是他让乡亲们给张知县送个万民伞呢。这个嘛,倒是无所谓,这么多年来,每隔几年肯定要操作这么一回。

    再说了,要走的张知县也不过是——糊涂了点,还算不上大奸大恶的。

    送就送呗,跟个老人家较什么劲呢。

    这一天天的过去,新知县好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天天闷在府衙里头,没出来过,把他们的期待和好奇都磨损得差不多了。

    新余县的老百姓们过着自己的日子,望着田,望着天,望着山川,望着河流,思考着怎么活下去,或者是怎么更好的活下去。

    那个坐在衙门里的人是谁,也没什么关系的吧?

    正当越来越多的人这么想的时候,张知县终于走了,跟着就从卫所来了一批兵士,将太平山上的山匪被一次性剿灭了个干净。

    衙门里传出来消息,山匪的匪头子王勇早早就被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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