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的鼻音很重,含糊不清地说:“都怪我!全都怪我!”
“再仔细找找吧。”林渊又准备搜身了,他把外衣脱下来,连亵衣也脱了,只穿着一条亵裤,一边冷的瑟瑟发抖,一边找夹层。
小厮跟着一起找,虽然他们每天都要找一回,但总担心之前找的不仔细。
这段时间吃饭的钱,都是林渊让小厮去当了身上唯一之前的棉袄。
林渊穿的是布鞋,地主老婆,他主母亲手给做的,鞋底纳的厚实,不知道要废多少针才弄得出这一双,大冬天脚下也是暖和的。
原主是丫头生的,连妾都算不上,这年头产生就等于过鬼门关,他娘生孩子的时候也才十五岁,身体本来就差,生了个孩子,看都没看上一眼就去了。
原主就抱到了主母身边养,主母自己没孩子,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和土地主也没什么共同爱好,两人别说举案齐眉,没有相看两厌就不错了,所以对原主倒是很好,从小教着读书识字。
就因为原主能写会算,是个文化人,他爹就以为这个儿子能独挡一面了,这才委以重任。
林渊在记忆里找到这一段的时候,整个人都无语了,这个当爹的也是够可以的,读书和做实事明显是两码事啊!
就在此时,林渊灵光一闪,把鞋脱了,幸好原主年纪小,又是冬天,这么多天没换鞋也不臭,不然林渊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他把鞋垫拿出来,伸手摸了两把。
“少爷……”小厮不安道,“您怎么……”
他想问您怎么看着快哭了。
结果还没问出来,就看到了林渊掏出来的那张银票。
除了图案和印章这些之外,上面还写着金额——两百两。
换成铜板就是二十万贯,这笔钱不少了,原主老爹一共也就给了五百两,这还是把家里能掏的都给掏了。
主母估计也是把自己压箱底的钱拿了出来,就怕原主遇到什么意外。
慈母心肠啊!
在现代是孤儿的林渊有些感概。
林老爹交代的任务看来近期是完不成了,先找个不透风的地方住下来,把病养好了再琢磨琢磨。
至于做生意,林渊是想也不敢想的,他自从知道这是元朝,头上的皇帝是元顺帝之后就放弃了,他好歹也是知道沈万三的,大商户,几乎富可敌国,还选对了投资对象,抱上了朱元璋的大腿。
结果呢?明朝建国没多久就把他给砍了,大大的富裕了国库。
后头的和珅不也是,难道乾隆不知道他敛财,不知道他贪?
他贪了多少,后来不都归嘉庆了吗?
所以林渊准备老老实实按林爹说的,买点地——最好偏远一点,打仗也别打到自家门口,再置一栋宅子,到时候全家老小肯定都得过来,得弄得大一点,还要屯粮食。
乱世什么最值钱?金银珠宝?错了,粮食。
打仗的时候最折腾百姓,百姓没法耕种了,粮食的产出自然越来越少,扒树皮吃草根都常见,粮食是活命之本,盛世就贱,乱世就贵。
“少爷。”小厮傻呵呵地笑,“我们去换银子。”
林渊现在还是走动不了,只能把银票交给小厮,小心叮咛:“只取五十两,换两贯的纸币,一贯一张。”
“明早去,早点去。”林渊看着快要黑的天,“现在去不安全。”
小厮立马点头:“我听少爷的!”
在小厮眼里,识字的少爷是比自己聪明得多的人,少爷什么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