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天也很开心,我刚回家又看到他满脸堆砌着跟前一天同样的笑意,肯定有好事。
他昨天更加开心,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就看到他打电话,我偷听了,我知道,偷听不好。
可我没有办法,就像薛定谔养的那只猫,我太好奇了。
想想,跟你同床共枕两年的男人,忽然脸上多了另外一种你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不会想一探究竟吗?
能忍得住!吹!
我当时装作不在意的在他身后来回走动了数次,终于断断续续地听清楚了,他要背着我偷偷的跟他朋友去酒吧。
我的天,我承认当时我的心情有些波动,酒吧,我从小到大都没去过那种地方。
我大姐不让我去。
我大哥不带我去。
清心寡欲二十四年,在听见他要去酒吧的时候,一颗好奇的种子在我内心发芽了。
在我心里不断发酵,不断膨胀,不断发酵,不断膨胀·······
我在事务所一天坐立难安,屁|股上如同长了痔|疮。
文件看不进去
工作干不下去。
饭也食之无味。
他就像一只地鼠在我脑子里上跳下窜,我满脑子都是地鼠洞,每个地鼠洞里都有一个林遇安,他一会儿从这个洞里跳出来,一会儿从另一个洞钻缩进去,弄得我好奇不已:
他在干什么,要去酒吧了吗?
他现在在干什么,出发了吗?
他正在干什么,已经在喝酒了吗?
摸起电话的手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反反复复。
我好纠结,我好懊恼,我好无措,我好彷徨·········
完全不想承认,我想打电话,让他把我捎上,我也想去。
在事务所待到了五点,我忍不住了,让小江把我的车开回家。
我打车去了寰宇中心,刚好看见了他跟一个男人走出来,他们嘻嘻笑笑的上了车。
我就像一条缉毒犬尾随在他们身后,一路上危机四伏,我的心情兵荒马乱,我跟着他们去了一个叫“盛景”的地方。
当我进去的时候,我呆了,这里为了展现我的文学素养,我决定用一句诗来表达我当时所看到的:乱花渐欲迷人眼。
好多灯。
头上有灯
地上有灯。
左边有灯。
右边有灯。
而我像一个巨星暴露在灯光之下。
霎那间,我脑子里面的的警报器响了,不行,这样下去,会被发现的。
我的大脑在0·01秒下做出了行动,迅速抢占了墙壁,背贴着墙缓步前行。
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匡衡,如果我也会凿壁偷光就好了,我就可以凿壁而入。
不过我偷得不是光,我偷得是人——划掉,我偷得是刺|激。
我从一条缉毒犬变成了一个壁虎,找了一个隐蔽而又不会被发现的位置,点了一杯菊花枸杞茶。对了,这里要插个题外话,为什么我说完,waiter一言难尽的看着我——划掉,不写他,浪费我感情的家伙。
我锁定了林遇安的位置,我拿出我的天文望远镜。
他跟着他朋友喝酒,聊天,现场音乐声太大,他们说什么我听不清,不过看得出来,他很开心。
他们几个太能聊了,我续了好几个第二杯,把杯子里面的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