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洛阳司法曹尉的判词中,并没有引用这一条,显然是认为既然前夫还在世,那么妇人就不够资格引用这一条令减刑,可见在判决之中公正严格。
这个结果,自然谈不上皆大欢喜,三个人虽然各得减刑,但也都要为自己的错事承担责任。
其实他们本来是以避免的,只需要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上报坊吏寻求官方解决,但是他们却没有,而是选择了私下并不合法的处理,由此而犯禁,与人无尤。
放下手中的卷宗,皇帝又提笔将执行判决的洛阳司法曹尉名字抄录下来。
他有一个小本本,里面记载着他在日常公务中所发现有潜力、值得培养的官吏人名。大梁律令设定完善周全是一方面,但是效果究竟如何,还是要看具体执行的人。
这一个判决,在维持梁律庄严的同时,能够引据条令,兼顾人情,可见这一名司法的洛阳县尉也是一个干吏,值得提拔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由这个案子,皇帝又想到很多事情,其中就包括此前让他颇为烦躁的祖青的问题。
他所担任大都督府勋务副使乃是从五品职事,冀州刺史府司刑参军则是正六品,两个虽然都是官品不高的职位,但一身兼领,能够出入于都督府与刺史府之间,这很明显是一个沟通河北军政事宜的一个枢纽人物,兼任刑赏事宜,可谓是位卑职重。
但是河朔大都督府所辖跨县连州,且各边战俘随征随用,也根本就没有完整籍册编理,想要在如此浩大地域、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人又谈何容易!
说到这里,不得不讲下,这个败家娘们没法说,有关唐长安资料搜集整理了很长时间,突然才意识到武则天主要活动场景是在洛阳,欲哭无泪。可见我历史常识真是渣渣,不敢以考据自标。不过胜在肯用心,相关背景资料的整理已经比较充分,而且还在继续进行,力求不出现大的背景错漏。
其实循照洛阳县尉这一件案情判决的思路,祖青的问题不是没有折中的解决办法。只是随着皇帝视野越来越高,国务军务俱都繁忙,也越来越没有精力、没有兴趣从细节处考虑具体事务问题。
他欣赏祖青不假,可是伐蜀大军刚刚南下正式展开作战,还有南北各方复建问题,具体到某个人身上,则更趋向于用更简单、直接的方法去处理。朝野满满时流,如果每个人都需要皇帝设身处地为之着想,那么也不必再处理其他事务了。
不过既然已经触类旁通,稍有启发,那么也不妨顺手解决。
第二天午后,久困都下的祖青再得中书省令,得以入苑面君。入殿之后,他首先便是免冠谢罪,中书省几次函文往来,足见圣人对他的看重与栽培,可是由于他一点旧情难舍的固执,屡番赐授,其实也是不识抬举。
看到跪伏在前的年轻人,皇帝又是不免气不打一处来,也不免礼赐席,便直接说道:“国之章礼,朝廷名爵,有人求不得,有人辞不得。朕非悭吝,有功必赏,有才必授,遁逸之流,虽高德亦败类,祖伯觉得自己在不在其中?”
如果不能严查罪实,一概刑处,难免会有冤枉或遗漏,致使民怨丛生,入治艰难。在此之前,冀州刺史府采取相互检举揭发,但这当中又会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会被乡徒利用,作为打压异己乡仇的手段,大有损于大梁刑律威严。
可是这时候,大都督府却又有军令下达,他由原本的司勋正式转为领军都督,将要在来年秋初独领一军,作为前锋一部兵发代国。
文短意长,期待跟大家一起开启一段新故事,感谢。。。
祖青听到这话,额头又是冷汗直沁,伏地再拜,颤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