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一顿,她情真意切地看着析斯亦又道:“我也考虑过我这样做可能给你带来一些风险。不过,现在外面已经有谣言说你摔傻了,就算那个大爷借着你的失忆生事,情况也不可能变得更糟。何况,只要他肯引着人来看你,我们就能有办法证明你不是真傻了。”
析斯亦则默默看她一眼。
要说起来,颜欢确实擅长做戏。观察力不够敏锐的人,根本就识破不了她的伪装。可这却不包括析斯亦。
不说析斯亦一直就是个洞察力敏锐之人,因为当年被绑架的那段经历,和由此落下的那个“小毛病”,还曾叫他一度潜心研究过心理学。因此,即便颜欢巧舌如簧,他依旧还是一眼就看穿她这番表演背后隐藏的真相。
他知道,她之所以会向那个柏大爷透露他“失忆”的事,其最根本的原因,仅只在于那句“有机会混出城去”——换而言之,她的目的一直就是奔着“回家”去的。
至于其他那些看似为他打算的话,析斯亦心里默默一哂——听听而已。
不过,于他来说,他是早已经习惯了这样一个“小人”颜欢。如果她于忽然间变成一个舍己为人的天使,他倒反而要怀疑她是别有所图了。
所以,对于她的自作主张,他倒没什么意见。不过他更感兴趣的,是被颜欢模糊带过的、原本的欢颜和那位柏大爷之间的事。
析斯亦原正坐在书案后看着书。此时他放下手里的书,将手肘搁在书案上,又以拳抵着唇,从眉下默默看了颜欢半晌,才忽然道:“就是说,你跟那位大爷有一腿了?”
颜欢:“……”
她刚要抗议,便只见析斯亦眸中笑意飞快一闪,已经更正道:“sorry,是之前的那个欢颜。”
颜欢噎了噎,颇为生硬地答道:“这就不知道了……”
话虽如此,她却不由想起之前三奶奶说过的一些话。三奶奶曾说过,原本的欢颜是个要强的人,总想要别人高看她一眼;那个小板栗也说欢颜是个心气儿高的……这些话不禁叫她觉得,或许那个欢颜对这位大爷还真有点什么不应该的念想。不过那位柏大爷却显然对那个欢颜只有利用。
她这神色间些微的变化,也没能逃过析斯亦锐利的眼。
那以拳抵着唇的析斯亦微眯起眼,修长的食指漫不经心地在鼻梁上来回抚了抚,忽然一抬眉,便叽哩咕噜地说了一串法语。
自学过法语的颜欢一下就听出,那正是拿破仑的名言:每个士兵的背包里都藏着一根帅杖——更为耳熟能详的意译:不想当元帅的兵不是个好兵。
“不想巴结上主子的丫头,”他眯着眼,审视的目光从乌黑的眉下看向她,“应该也不是个有追求的好丫头。”
颜欢:“……”
显然,之前遭遇车祸后,她在一片黑暗中给他做的那些解释,他是一个字都不信。
瞪他半晌,颜欢终究还是默默咽下那口老血,咬着牙道:“不管那个欢颜和这个大爷有什么关系,都跟‘我’无关!”
她重重咬着那个“我”字。
析斯亦却依旧维持着从眉下看人的动作,就这么又默默审视她好一会儿,才又问着她道:“那个大爷长什么样儿?”
颜欢不由就是一眨眼。因为她于忽然间发现,那个大爷林柏,明明生得是一副眉目含情的温柔模样,和眼前这五官冷硬的析斯亦全然不是一个戏路,可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这二人间竟似有某种微妙的相似之处。
“还……行吧。”她一边答着,一边看着析斯亦心不在焉地歪了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