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语气和神色,简直就是方老嬷嬷再现——想也知道他这话是学的谁。
而颜欢听了,看着窗外的眼神不由就是一阵黯淡。
康王府的那一笔烂账,可谓世人皆知。
可就算世人皆知又能如何?!所谓“父为子纲”,不管父母慈不慈,做子女的都必须要讲个“孝道”。哪怕父母打杀儿女,那也是父母该有的权利,儿女却只能逆来顺受——这在颜欢看来,其实不过是父母把儿女看作是他们的私人财产罢了。
而这种父母不慈,却又非要要求儿女孝顺的事,不知在这片土地上造就了多少冤魂。甚至连那皇权至上的皇帝,都拿那毫无慈爱之心的康王没有半点办法。
其实,不仅是在这个时代里人们标榜个“孝道”,即便是在颜欢的那个时代里,人们依旧有这样的观念。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对父母都不好的人,不可能会是个什么好人。就比如,她的父亲闹到她公司里去的时候,那些人背后对她的评价……
七岁的时候,因为离了婚的父母都不想要她,就各自出了一点钱,把颜欢寄养到一个缺钱的远亲家里。可他们却都骗她说,那只是暂时的情况。直到一年后,她跟那家孩子打了一架,大半夜跑去找她那对各自重组了家庭的父母,却被双方都拒之门外,她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被遗弃了。
而因为那一架,叫她那对远亲夫妇都不肯再收留她。后来还是她的父母答应加点钱,她这才算是有了个落脚的地方,直到十四岁。
十四岁那年,她那赌鬼父亲大概是输急了眼,便这么突然停了她的生活费。一个月后,得知此事的母亲竟然也有样学样地不再给她打钱过来了。原本就是冲着钱才收留她的远亲立时对她说,没有白养着她这个外人的道理。于是,无奈之下,十四岁的她只好跑去法院起诉了她的父母。
而虽然她如愿要来了生活费,可亲戚家里却从此再不肯收留她了。那家老太太对她说:一个连自己亲生父母都能告的人,可见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他们家不敢指望她将来还他们一家养育她一场的恩情,只希望她别像对她父母那样也记恨他们才好。
因为亲戚不肯再做她的监护人,她又知道她父母是不可能收留她的,于是她主动找她的父母谈判,双方签订协议,那二人一次性支付她直到十八岁的抚养费,从此以后双方各自无干。
从那以后,她就独自一人生活了。
那场官司,导致她小小年纪就在当地出了名。坏处是,谁都知道她是没人要的孩子;好处是,她因此得到了一笔林氏集团提供的助学金,加上父母给的那笔“买断费”,才终于叫她平平安安长大成人,且还有机会上了大学。
大学毕业那年,她原打算去考林氏企业的,可因为林氏是世界百强,她对自己没多少信心,加上一家颇有规模的当地企业看中她的“名声”,想要借她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她伸出了橄榄枝,她也就顺势进了那家企业。
她以为,她的人生将从此一帆风顺。却没想到,她才工作一个月,当初签下“各不相干”协议的父亲就找上门来,向她索要“赡养费”。还扬言,子女天生就该赡养父母,如果她不给,他就像当年她告他们那样告得她身败名裂。
当她的父亲闹到她工作的地方时,颜欢再一次见识了人心之丑陋。
正是因为那一次的交锋,叫她彻底明白到,一个人想要无坚不摧,她就不能有任何在乎的东西。包括名声,包括脸面。
直到现在,她都还能清晰地记得,当她父亲在办公室里打滚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