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即便金自诩是最强大的龙族,也无法改变属于人类的命运。
于是林发现,金突然变得比以前更加粘人了。
晚上要一直在林的房间里呆到睡觉的点才愿意离开,白天吃饭的时候总看着他下饭,不知道还以为是林碗里的肉比较多呢。
甚至连林在金最讨厌的小书房看书的时候,金都会黏在他身边。
本来小书房的过道就不宽,在挤进去一个金之后,就显得更加逼仄了。
林看书,金看林。
林翻一页书,金眨一下眼睛。
林理解金的心情,甚至心中还隐隐地乐于与金增加相处的时间,但是这种过于密切的注视还是会让人有些不自在的:“金,现在离我老死还有五六十年的时间呢,你不用这么紧张地一直盯着我看。”
金托腮望向林,像是一下子都不舍得移开视线:“林,你看了那么多书,有没有一本书是教人怎么长生不老的?”
林被逗乐了:“长生不老干什么,等你死了之后留我一个人经营小酒馆?”
“那也不行,这样的话林太寂寞了。”金满脸纠结。
“最厉害的药剂师,最多也只能练出强身健体的药,将人的寿命延长十几年。长生不老是上古传说中的神才能做到的事情。”林摸了摸金的脑袋,顺手得就跟摸灿灿一样。
金的头发在他坚持不懈往后梳的情况下已经基本定型了,如今是一个充满男人味的帅小伙了。
“那等下次到了大城镇就先给你买强身健体的药剂,先多活几年,总能找到方法的!”金计划道。
摸完金的头发,林又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蓬松柔软,仿佛整只手都会陷进去:“金,我的头发是不是又长长了?”
头发长长的林并不像是尾巴长长的灿灿一样开心,反而满脸苦恼:“你帮我剪一下吧。”
“好。”
两人出了书房,在空地上垫了纸。
林坐在椅子上,听着铁剪刀咔嚓咔擦开合的声音,看着地上慢慢落下的弯曲的小卷毛,突然觉得安静了下来,其实这两天他也有些着急,不知道在有限的生命中该如何抓紧时间与金相处才好。
怕太用心,自己离开的时候金会更难过。但总觉得不抓紧时间和金一起做些有趣的事情,一辈子就会突然之间过去。
不过此时,听着耳朵旁剪刀的咔嚓声,林突然觉得,不用刻意去做什么了,和金一起这样慢悠悠地看看书理理发,浪费过一个下午其实也挺美好。
在发现自杀的兽人骨架的第三天,雷恩扣响了小酒馆的大门:“林,金,能邀请你们一起参加老约翰他们的葬礼吗?”
林和金跟随着雷恩一起来到了部落中心,花坛边上放置着前几天从海上接回家的兽人骨架。
“这几天,我们带着老约翰他们逛了一圈如今的部落。”雷恩说着他们这几天的行程,“之所以邀请你们过来,是想让老约翰看看让梅拉小镇变得那么美好的恩人。”
林和金感到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所以,今天是要送他们入土为安了吗?”
雷恩点点头,遥遥地指向了远处的山峰:“那里是太阳出来的地方。来到西海岸的第一天我们所有人约定,如果有一天我们迎来了死亡,要葬在太阳升起的地方。”
受诅咒的兽人,不老不死,但他们还是期待自己的生命能有一个尽头。即便那似乎是个看不见的远方,这也不影响他们事先安排好最终的归宿。
葬礼开始了。
所有兽人将手里拿着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