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跑得比傅嘉树稍微快一些,他清楚的看见这个抢劫犯是被一个戴着帽子的男子绊倒的。
男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没有停留,直接走了,孔渝只在巷子的拐角看到了他的背影。
孔渝觉得莫名的熟悉——他似乎在哪里见过。孔渝的记性一贯是很好的,他对图像的记忆力极其强烈,人像他只要看过一眼基本不会忘记。
他若觉得眼熟的话,那之前肯定是见过的,孔渝这边还在苦苦思索,这时一贯沉稳的阳关忽然像受了什么刺激一般,对着那人离开的地方一直激动的吼叫着,甚至还猛地挣脱开傅嘉树,朝那人离开的地方跑过去。
“阳关,回来!”孔渝着急的喊道,他拔腿就想去追阳关,可是他还反扭着抢劫犯的手,他一放开的话,傅嘉树一个人肯定制不住抢劫犯。但他若还不去追阳关,万一阳关跑丢了他怎么有脸回去见江秩?
好在紧跟在他们身后的大部队终于赶来,孔渝连忙将抢劫犯往其他人那里一送,立刻朝阳关追去。
孔渝心中已经有些不太妙的预感了,刚刚过去虽然不到一分钟,但是以阳关的速度,它可以跑的很远,更何况巷子里绕来绕去。
孔渝已经做好无论如何哪怕在这一块呆上三天三夜也要找到阳关的准备了。
谁知,孔渝一转角便看到阳关乖巧的背对着他蹲坐在巷子中间。孔渝松了口气,拍拍胸膛喘气道:“你吓死我啦。”他走到阳关身边,见阳关口中叼着自己的狗绳,不停的甩着尾巴,一副非常愉快的样子,就像是等着主人的乖巧狗子。
就好像刚刚失控跑开的不是它一般。孔渝若有所思的看着阳关正对着的方向。
黑色的衣角一闪而过,就像是孔渝的错觉一般。
孔渝摇了摇脑袋只觉得是自己的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