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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
    “等会儿,你跟我一块儿去城里。”

    此时穆滨城刚刚洗完澡,穿着一套薄丝白里衣,披散下来的乌黑长发,正慢慢的滴着水,将背后的衣衫都浸湿了一大片。

    琉夏看着他这样子,虽然任然觉得惊心动魄,不过好歹经过几天的近距离的相处,各自目睹对方的吃喝拉撒睡。所以当他面对这副结实的胸膛,这张因为把头发放下来,所以越加温和俊俏的脸,琉夏也终于能够以一颗平常心来面对了。

    甚至更进一步,琉夏对穆滨城调侃道,“你这样子要求别人做任何事情,就算是赴汤蹈火,只怕有大把的人愿意。”

    穆滨城要琉夏跟他一起进城,也是怕他回来晚了,琉夏一个人在家会饿肚子,毕竟家里可是一粒粮食也没有。

    却听到琉夏如此说,穆滨城不禁失笑道,“你这人,安安静静的时候,还像一个美貌佳人。一说话,就是一个黠促鬼,若不是你运气好,遇到我,只怕这世上是没人肯要你了。”

    琉夏心想失策,老是被这副外貌所欺骗,对方可从来不是冷峻寡言的风流公子,于是正色道,“我还得洗衣服,这衣服现在都发馊了,再在放一放还不得发恶臭。”

    “你洗吧,我去砍几颗竹子做晾衣杆。”

    琉夏想到家里果然连一个晾衣服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说,“那你去吧。”

    穆滨城上楼去找了一件外衫穿上,看到琉夏已经蹲在浴室里开始洗衣服了,就到厨房里面去找柴刀,找了一圈发现只有薄刃的菜刀,并没有砍柴刀。

    既然没有,就只能另想办法。

    穆滨城其实带着一把宝剑,那是精铁百炼钢锻造的利刃,剑鞘和剑柄上都镶嵌着宝石。其实这把剑虽然锋利,死在剑下的亡魂确实寥寥无几,除非需要砍下敌将的首级。冲锋陷阵的时候,跟本用不上它,乱战之中,还是刚猛的钝兵器更能杀伤敌人。

    穆滨城惯用两柄加起来重达八十斤的铜鞭,别看一边四十斤的分量不重,然而挥动起来,只需轻轻沾到人身上,对方立即就是骨碎人亡。

    穆滨城在战场之上,从来都是悍勇无比的,与其悍勇相对,他又不似一般的猛将那般的莽撞,所以他是一个天生的帅才,可惜这太平天下里,并不需要一个会打仗的人。

    那把宝剑,严格来说只是一把礼器,在大将军需要光鲜亮丽的出场时,就会佩戴在腰间。

    穆滨城当初之所以带着它,而非自己惯用的铜鞭,就是为了提醒自己,国家不需要大杀伤力的武器了,它只需要一把光鲜亮丽的礼器。

    砍柴当然不能用宝剑,而且一路上,宝剑也都是包在布条里,刚才已经被放在衣柜底下,被衣服压着了。

    所以在厨房找了一圈,穆滨城就想起昨晚被琉夏收起来的匕首。

    但是穆滨城在卧室里找了一圈,却没有找到,可他们自己带的东西不是全都放在卧室里吗,怎么就找不到呢。

    他只能下去问琉夏,“你昨天捡的的那把匕首呢。”

    “哦,被我藏在衣柜底下的缝隙里。你拿了匕首,把其它的东西给我放好”琉夏扬起脸说。

    穆滨城看着手里的这些其它东西,包括琉夏的钱,还有那些自己给他的珠宝。想到当初去给琉夏在枯井里取东西的场景,穆滨城觉得琉夏简直是个到处挖洞藏宝的小鼹鼠。

    忙乎了两刻钟,散发着香胰子味道的衣服,终于被晾在了竹竿上。

    其实琉夏早就把衣服洗好了,主要是穆滨城的晾衣杆迟迟没有做好。本来找刀就浪费了很多时间,后山上生长竹子的地方,倒是离得近,只是砍了竹子,还得把枝桠剔掉,回来后还得用布条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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