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名:朱歌。
这名乐师,不止箫声技艺高超,更是能谱曲作词。
他为芳菲楼的乐妓写了一个系列的新词,传唱不衰。
当然,朱歌之所以为朱歌,更因为她的歌喉!
据说,她唱起歌来,就连路过的鸟儿,都会盘恒不去……
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
芳菲楼里,老板捧着一杯普洱,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欢客,对身边男装打扮的朱歌微笑点头:“果然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你。”
是没看错。只这三个月来“朱歌”的声名,便为芳菲楼吸引了无数欢客,其价值比恋瑾年已然输不了多少。
“还是老板的睿智。”朱歌早已学会了低眉顺眼,微笑,“多谢老板肯给我这样的机会。”
“哪里,是你自己确实有本事。我倒真没想到你才华如此!在我这芳菲楼,倒真是埋没你了。呵呵,那个沈空眠,也是有眼无珠埋没了你了。”
拨了拨手中的茶杯盖,将杯中的茶叶刮了两刮,老板开口:“朱歌啊,你来这芳菲楼多久了?”
“四个月零八天。”自养伤时算起,是这么多时日了。
老板淡淡一笑:果然度日如年么?竟是每一天数着日子过的。
“你可知我这芳菲楼是什么地方?”老板脸上却是仍旧一副笑容。
朱歌一震,抬头。
没有说话。
“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
“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
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
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
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
“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
“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
“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
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
“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
当日,恋瑾年远远指着身材还略微有些臃肿的朱歌,对老板如是说。
是的。
从朱歌进芳菲楼,到她自编自演了一出朱歌的戏码,已经是布局好了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