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任熙熙前脚出门,周垚后脚就迎来了仇母和一小锅白粥, 就着仇母自己做的咸菜吃了干净。
仇母没着急走,看着周垚吃粥, 时不时还抖出点仇绍的八卦。
“哎,绍绍一个人出国的时候其实我这个当妈的特别担心,还没成年呢就一个人去美国那么远的地方, 当时他英语也不是很好, 都是后来逼出来的。相比起来,他爸就特放心, 毕竟他爸他爷都是美国留学回来的,仇家这是三代留美,这也算是家族传统。”
周垚想起曾有过几面之缘的仇爸, 无论相貌谈吐气质都像是个知识分子, 背脊挺直,个子也高,头发向后梳是老派的大背头, 看着却不落伍,自有一套气度,脸上的纹路也足以说明他年轻时如英气。
周垚拖着腮帮子, 笑眯眯的望着仇母。
气质, 仇绍更贴近仇爸。
长相嘛多半是遗传自仇母, 尤其是这双有神像是会说话的眼睛。
这一家三口真是怎么看怎么赏心悦目, 最关键是和谐。只要关系和谐,人就看着面善,关系恶劣,长得再好看也面目可憎。
周垚想想自己那对爸妈,又看了看仇母,终于明白当初为什么一眼就相中这套房子了,就是房东夫妇给她的感觉——家的感觉。
这边,仇母已经将话题带到另一个高度:“这人脾气性格太好了也不是件好事。我有时候心里烦躁,想和人吵一架痛快一下,结果绍绍和他爸根本不接招,还老让着我,像是我在无理取闹,结果我就更生气……”
周垚一怔,不知话题怎么就绕到这里,而且听上去仇绍和仇爸的性格更加分了。
仇母见周垚一脸专注,便趁热打铁:“绍绍这孩子哪儿都好,就是太内向,不懂现在外面那些男生哄女生那套,也不去酒吧多认识朋友,生活作息太规律,除了在家里就是去公司,我这个当妈的啊可真犯愁。”
哪怕周垚就是个木鱼脑袋,这会儿也听出味儿了。
仇母哪是来抱怨的,分明是来撮合的,随便一条“缺点”听上去都是女生找对象最在意的“优点”。
……也是,长得再可口,身材再好,味道再香,不往姑娘多的地方扎堆也没用。
那唐僧为什么老遇到妖精呢,还不是因为他一天到晚走野路,每每经过妖精洞门口,还去要吃的喝的,生怕人家看不见他。
周垚知道自己该表态了,笑道:“对了,阿姨。前天的事我还没好好谢过仇先生。”
这事自然是指送她去医院,白天那出是不能提的。
仇母听了只觉得周垚这姑娘又聪明又通透,她一个当妈的自然不好跑到姑娘面前提醒她儿子做的好人好事,只好东拉西扯先树立起一个好品格。
而且说起前天的事,仇母觉得那是铁打的缘分。
怎么送个银耳羹就变成英雄救美了,怎么偏偏周垚没锁门呢,怎么偏偏就让仇绍遇上了呢,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再看这姑娘的模样,真是眉清目秀、宜室宜家,一双大眼黑白分明,鼻头和双颊有肉看着就旺夫,唇红齿白,笑起来尤其讨人喜欢。
还有这身段,瘦却不露骨,该有肉的地方也长得很团结,胸大屁股翘,是个好苗子。
仇母真是越看越满意:“哎没事,没事,这都是绍绍该做的,还谢什么呀!你们年轻人能说上话,只能你平时没事拉他多出去走走转转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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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仇母,周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