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荫只是想打量一下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而耿舟却已经被昔日友人这一慢悠悠的眼神迷得神魂颠倒,差点就要夸张地捂着心口中枪倒地。
……叶知荫的眼睛,真的是极好看的。
与普通亚裔偏棕色的瞳色不同。叶知荫的瞳仁是墨黑色的,留白部分又极干净,一点杂质也不沾染,真正的黑白分明。
这一年他才二十一岁,带了不食烟火的少年气,长得又是标准的唇红齿白,眼角那泪痣也是勾人得很,秀气得和小姑娘似的。
要不是他像竹子似的抽长的身高太吓人,网红女友又一个接一个地搂,耿舟偶尔觉着,也许上辈子他就会被叶知荫的脸给迷惑住,钻进叶知荫的牛仔裤下再也爬不起来。
此时耿舟完全忘了,叶知荫除了身高碾压他,连气势上也完全能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这边耿舟差点流口水,叶知荫这边的脑回路却全然没和他在同一条平行线上。
叶知荫……正在怀疑眼前这个厚脸皮的撒谎精究竟是为了什么接近他。
虽说两人一起参加了选秀节目,人前人后地碰面数次,可总的来说,叶知荫并不熟悉耿舟此人。在“177”事件之前,叶知荫对耿舟的印象挺肤浅的。
——帅,就是比他差一点。
——唱得还行,比他差多了。
——嗯,会写歌啊,是个人才。
虽然这三点印象和耿舟给大众的印象差不多,但对于“看谁谁不爽,没人能比得上自己”的豌豆王子叶知荫来说,这些真的称得上是难得的赞赏了。
总的来说,在“177”门之前,耿舟在叶知荫心里的评价还算不错。
可叶知荫这人,是最讨厌别人撒谎的。
他高中期间就交了一个兄弟,他把那人当做至交好友,那人却是因为他家有钱有后台,故意接近他的。
自从这事以后,原本就有些孤僻的叶知荫是彻底没有朋友了。
当然,此刻的他也不想和眼前这个撒谎精交朋友。那么这撒谎精为什么接近他呢?他记得他们之前没有任何交集。
叶知荫垂着眼帘思索,眼睛瞥向洗手台旁边的一株丝袜假花破掉的一个洞上,竟像是入了神。
耿舟也不急。
他懒洋洋地支着下巴,一对眼珠子在叶知荫脸上瞟来瞟去,欣赏着跳出照片的活人。这美色看久了,耿舟不免燥热,他抬起拇指和食指,趁叶知荫没在看他,就偷偷把衬衫第二颗纽扣也解开了。
耿舟这衬衫纽扣开得少,纽扣之间间隔很大,他这才解开第二颗,就坦荡荡地露出了一整片胸膛。
这着实有耿舟的一点小心机。
他想要靠**先在叶知荫那里争取一些好感。
所谓斯文败类,耿舟走的就不是肌肉大汉那一款。耿舟没什么格外夸张和纠结的肌肉,但这些年也有好好在健身,穿上衣服不显,其实他身上的线条流畅又自然,性感又不浮夸,当个男模拍个卖肉写真绰绰有余。
耿舟很清楚他的优势,适当在叶知荫面前展露一下优势,他认为十分有必要。
上辈子,他颓废了不少,喝酒又多,喜欢的人又离世了。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耿舟虽然是男的,但道理差不多,没了好好过日子的念头,又荒于健身,才二十多岁的人,连啤酒肚都快出来了。
这辈子他既然恢复了好身材,又找到了叶知荫,自然能脱就脱,绝不含糊。
十几分钟前,耿舟为了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