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荫吃相很是斯文,一口一口地吃,不急不缓,手底下还垫着一层绒布做的小方巾,以免衬衫的袖口沾到桌上并不可见的灰尘。他正往舀着一勺粥往嘴里送,见赵大华进来了,紧张得差点打翻粥碗。
赵大华是用过早餐才来接叶知荫的,却没料到今天叶知荫这么早起,还亲自下厨房——要说叶知荫会做饭这件事,赵大华是知道的,偶尔叶知荫还是会做点营养餐犒劳他和自己。但知道归知道,赵大华是觉得叶知荫懂做饭这项技能,实在是和他本人给人的感觉太违和了。
好好的大少爷,懒成精了,竟然做得一手好菜。他这个勤勤恳恳的小助理却不会下厨!这不是很矛盾吗?
相处久了,赵大华才隐约晓得了叶知荫善厨艺的原因。
这人啊,就是太龟毛了,有洁癖还要求高。之前叶知荫读大学没住寝室,租了一个房子住,他尝试过雇佣了一个保姆做菜洗衣,结果那保姆是外地人,做菜齁得不得了。敢情盐是雇主家的盐,不是那小保姆家的盐,所以她放多少勺都不会心疼。
叶知荫吃了几天保姆烧的菜就忍不住了,把之前那保姆辞退,又雇佣了一个本地的。这次做菜是过得去了,可人打扫卫生这块,做得却永远不合叶知荫的意。
他不是能从沙发缝里找到头发丝,就是能在餐桌上抹到一层油。
第三任保姆倒是什么都好,就是人不安稳,小姑娘十七八岁的出来打工,正春心萌动的时候,见叶知荫长得俊美,就成天想着法子的勾引他。那段日子,代替头发丝常驻在沙发缝里的,是小保姆特意塞进去的蕾丝文胸和未拆封的避孕套。
找来找去,没找到称心如意的保姆,叶知荫也腻烦了。那些人做的饭菜也就勉强合他的口味,他日子过得也不舒心,索性叶知荫就自力更生学起了洗衣做饭。
洗衣倒是简单,一通都扔进洗衣机里。那些扔进去滚来滚去起球废掉的毛衣,他就扔了。
搞卫生也容易,他本来就有洁癖,看不得周围有一点脏。
最难的做菜煮饭,叶知荫倒是学了挺久才学会。好在叶知荫这人聪明,做什么都有天赋,一个学期后,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竟能做得一手好饭菜,完全比得上那些所谓的米其林酒店端出来的精致菜肴。
赵大华就有幸尝过叶知荫做出来的饭菜,那美味在舌尖跳跃的滋味,他认为毕生难忘。
所以即便他今儿大清早就吃了半笼灌汤包和一碗豆浆,开车过来接叶知荫的时候还觉得撑得不得了,但一看到叶知荫做的早餐,一闻到喷香的味儿,就觉得肚子又空了。
可人桌上只有一份啊,哪有他的份。
赵大华忍住嘴馋,“叶哥,你今天倒是起得早。”
叶知荫抬眼看了看赵大华,简单地嗯了一声,低头继续喝粥,而赵大华没注意到的是,叶知荫握住勺子的手不自然地抖了抖,腮帮子随着牙齿的嚼动一鼓一鼓,眼睛左顾右盼的,竟是有些心虚模样。
虽说叶知荫做菜好吃,但他懒啊,搬进公司的公寓之后,如非不要,他是不会动手下厨的,要么就吃吃小区隔壁的酒店菜,要么就在公司附近的食堂解决。那些个早上,叶知荫都是在车里睡眼惺忪地补眠,一边将就着啃啃赵大华给他买来的早餐。
像今天这样,早早地洗漱完毕,拾掇得干干净净,又余下充沛的时间为自己做了美味早餐,慢悠悠地等助理过来接他的情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