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荫往厨房瞥了一眼,“我看你没吃早饭吧,锅里还有点粥,你去盛一碗陪我一起吃吧。”
叶知荫这么说,赵大华哪里还想去阳台吹风,肚里的馋虫早就如饥似渴了,他喜不自胜,喳了一声,就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盛粥了。
赵大华尝了一口,美味得无以复加,端着碗走过来,想拍拍马屁称赞一下主子的厨艺之精湛,就被叶知荫的一声呵令止住了脚步。
“你就待在那里,对……往后挪半步,别踩在我欧洲买的那块毛毯上,嗯,就那儿,别动。”
“喝吧。”
叶知荫松了一口气,大赦天下一般下了命令,留下赵大华捧着碗一脸懵逼。主子不是说好的陪他一起用餐吗?怎么才一会儿工夫,这位爷就变了卦,他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了。
赵大华欲哭无泪,啜泣地喝着碗里的粥,理智告诉他粥太美味,要留着这位财神爷,情感上却让他非常想、立刻想在今天的午饭里下砒|霜,毒死这位难伺候的主儿。
低头继续用食的叶知荫宛如劫后余生,粥也喝得更有滋有味。
不是他不让赵大华去阳台抽烟,而是阳台那儿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也不是他冷酷无情到不让助理和他同桌用食,而是坐在餐桌这边,视野的角度正好对准阳台,他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就会被揭发。
至于秘密是啥?
也没什么。
今天叶知荫不是被吵醒的,也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内裤里的黏腻感给折磨醒的。叶知荫就是个豌豆王子,对睡眠环境的要求极高,睡觉不许有亮光,床单必须是真丝或者纯棉——别种布料太硬磨皮肤,席梦思垫子上的棉花一定要两到三条,他习惯了软床,一旦床铺有一点膈应,他就睡不着觉。
床单湿了,叶知荫半夜醒了。
他摸到床单的那一刻,想起了昨晚做的梦,脸红了,啐了自己一口。
叶知荫又不是半大少年,他二十一岁了,早就过了对性懵懂无知的年纪,十七八岁他吃点韭菜就梦遗的日子早就过去了。
那天晚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破天荒地做了个香艳无比的梦,搂着一个人亲,抱着人做得昏天黑地。
他不记得梦中人的长相,只记得那人挺白的,皮肤也很好很紧致细腻,摸起来滑不溜手,搞起来很过瘾。
叶知荫很想沉迷在梦中永远不醒来,可身下床单湿漉漉的感觉实在太明显了。他没办法,红着脸换了床单,还把原来的旧床单和内裤都给洗了,摸黑晒在阳台。
叶知荫的阳台很空荡,迎着风就晒了一条内裤和一条床单,只要是成年人,都能想明白这家的主人是发生了什么事。
做完这些,已经是凌晨五点了,叶知荫却睡不着。
他在想为什么。
这几天他没吃韭菜,也没不小心喝到火气大的养生汤,不至于像个毛头小子似的还梦遗。
他心情烦闷地点亮床头灯,坐在床边吸烟,十分不解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昨天,喝酒,和别人玩到大半夜。
在男厕所遇到了一个叫做耿舟的神经病,白斩鸡似的身材还要挑衅他。
然后进来了一对急着泄火的男女,他当时就看了眼那女的腿,腿是挺白的,小腿那儿都是淤痕,一看就是出来卖的小姐。
叶知荫坐在床边反省了大半个小时,总算把症结找了出来。那女的又媚又白,是他喜欢的类型。
可也不至于这么燥啊。
他瞥了眼晾在阳台迎风飘荡的内裤,把事情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