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清晨开车将薛定送去了医院。本文由 首发
外科的护士还记得他,乍一看他背上悉数绷裂的伤口,几乎忍不住斥责起来。
说过不能沾水。
说过不能剧烈运动。
说过……
祝清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本能判断出她是在责备人,下意识要开口反驳。
薛定就坐在治疗室的椅子上,头也未抬,警告似的叫住她:“祝清晨。”
她朝他看去,男人满头是汗坐在那,任由护士拿着镊子与针线替他缝合伤口,拳头紧紧攥起,青筋都冒了出来,却一声都没哼,只掀开眼皮不咸不淡瞥她一眼。
她知道他什么意思。
他不要她说。
祝清晨闭上了嘴,站在窗边安安静静看着这一幕。
他还挂着她的相机在胸口,一身的尘土,眉骨上有一道青紫色淤伤。
为了重新缝合伤口,他的上衣已经脱去了,浅麦色的皮肤,毫无赘肉的小腹,线条分明的肌理,还有从脖子上缓缓流淌下来的汗珠。
明明又脏又狼狈,却又该死的帅。
这是祝清晨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一个男人的好看,并不只来源于整洁体面的皮囊,薛定的英俊并非她过往接触的精致的美,而是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男人味。
他没有穿上昂贵的西装,没有为自己整理好仪容外表。
可他致命的吸引力藏在每一滴汗珠里,每一道伤痕中。
伤口缝合一直持续到夜里,八点半时,两人才从医院回到家。
祝清晨煮了三袋泡面,一袋给自己,两袋给他。
薛定吃得很快,三下五除二解决了,拿起她的相机查看照片。
动作一滞,他抬头,“……镜头碎了。”
“……”
祝清晨赶紧搁下面碗,拿过相机仔细查看……是真碎了。
大概是他与那恐怖分子打斗时碰坏的,蛛网似的伤痕遍布镜头,其余地方也多处碰伤,完全没救了。
她摩挲着相机,半晌没说话。
这只相机她用了很多年了,从毕业到现在,始终没有换过。
因为它是苏政钦送的。
这些年来她背着它跋山涉水,总觉得如此一来,就好像他也在身边似的。就连夜里睡觉,也会把它放在枕边睁眼便能看见的地方。
回过神来,她低声说:“坏了就坏了吧,反正早就该换了。”
薛定一顿,“我赔你。”
祝清晨一下子笑出了声,“你赔?你这种动不动拿着□□爆人脑袋的家伙,我可不敢要你赔。”
薛定:“……”
饭后,他伤口加剧,洗碗的重任就当仁不让落在了祝清晨肩上。
他也没闲着,去卧室的床底下搬了画架和颜料出来,架在阳台上开始画画。
祝清晨走进客厅时,正好看见落地灯在他身上投下明黄色光影,而他面色凝重,手持画笔,一言不发在画架上涂涂抹抹。
她凑近了想开个玩笑,措词都想好了,就说没想到他这么粗糙的人,居然还有艺术细胞。
可当她走近了些,看清了那幅画,玩笑话就统统咽了下去。
他画的,是血泊中的人。
深红色的颜料宛若盛放的花朵,一点一点在白纸上蔓延开来。
一团模糊不清的人影就倒在其中。
在他脚边,还有一只打开的箱子,里面一叠一叠全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