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酒壶从外面进来道:“叶孤城!”
他喝得醉醺醺,脚步踉跄,但眼睛却很亮,很清明,拿着酒壶的手也很稳,一点不像常年被酒色掏空身体的男人,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虚的。
叶孤城也微笑道:“陆小凤。”
久违见到好友,就算是仙人也会很高兴。
陆小凤眼珠子一转,瞬间便看见了站在叶孤城身后的花满楼,他的笑容更加,喜悦之情跃然于脸上,他道:“看来我没说错,你们已经是朋友了。”
花满楼也报以微笑道:“不错,叶城主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陆小凤将他的酒壶放在桌子上,一口接着一口地喝,他并不是传统的江湖好汉式喝法,一碗下去,半罐子都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
陆小凤对好酒很珍惜,一滴也不肯浪费,全部都被他吞进肚子里。
他平日里也很喜欢喝酒,但还没有一次比今天喝得更凶。
叶孤城幽幽道:“我一直想知道一件事。”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你喝了酒之后,两根手指头是否还与不喝酒时一样灵光。”
酒会伤身,会损害人的意志,还会让人得各种各样的疾病,叶孤城要求自己的脑子时刻保持清明,所有从来都滴酒不沾。
他不知道,陆小凤这样一个喜爱喝酒的年轻人,是怎么练出世界上最硬的两根手指头。
陆小凤苦哈哈地笑了,他一点都不想用两根手指头试试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他只道:“我一般是不会喝太多酒的,只有在高兴时或者郁闷时才会喝很多酒。”因为就能让快乐的人更快乐,也能让忧愁的人忘记忧愁。
叶孤城道:“那你现在是哪种。”
陆小凤坦白道:“两种皆是。”
他因为见到了朋友而感到高兴,同时,也因为撞上了□□烦而苦恼。
陆小凤他就是个麻烦体质,走到哪里,麻烦便跟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