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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的心情如何,都不会让别人好过,能让他满意,这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九公子以其锐利的眼神扫过公孙兰,对下属淡淡道:“不错。”

    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下属却从心头涌起一阵狂喜,只要是跟了九公子一段时间的老人,都知道让他说出不错两个字有多么艰难。

    这几乎就是至高的赞扬。

    但他却不敢将心中的喜悦表达出来,因为九公子并不是很能见的得别人高兴,他看别人笑,心中或许会想要那个人死,又或者他见人不想活下去,反而会萌生帮助对方的渴望。

    别试图去猜想九公子准备干什么,在他面前,千万别把自己当做是一个活人。

    否则,公孙兰就是下场。

    她傻了,就像是一个婴儿,什么都不会做。

    但她似乎又很聪明,因为她成了九公子忠心耿耿的下属,无论宫九希望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没有自我意识,只有在完成了宫九的任务之后,才有恢复神智的机会。

    多么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种功夫,没人知道神秘莫测的九公子从哪里学到这样一种功夫。

    这世上还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吗。或许没有。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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