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白澈的喜欢, 还是超出了乔岭南的想象。
第二天,白澈出门的时候, 固执地把日记带上了。
今天乔岭南要陪白澈去买朱砂,回来把最后一道符画好, 招魂旗就能完成了。
白澈买的朱砂也是经过千挑万选的, 卖家都不在主城区内,即便开车去,来回也得好几个小时。
“路上好几个小时呢,我读给你听。”白澈抱着日记说, 眼睛里有光。
乔岭南其实很开心, 最开始见到白澈的时候, 他说话都是冷冰冰干巴巴的, 不会使用任何语气词, 使用频率最高的话就两个字:何事?他那时候只知道有事和没事,不懂什么叫聊天。
可现在的白澈,虽然话相对还是少, 但语气语调已经开始和缓起来, 偶尔还会使用语气助词。这些改变都是很细小的, 不用心观察根本不会发现。但是乔岭南发现了, 他特别高兴看到白澈现在的改变。他喜欢任何样子的白澈, 可白澈冷冰冰的样子,他会心疼。
白澈上车以后,果然开始给他读日记。
“……他们问我,这孩子叫什么名字?我才反应过来, 我还没给孩子取名字。平时王婶叫他宝宝,我一般都叫臭小子,哪里想过给他取名字?可我也是个粗人,没有文化。取名字这事把我给难着了,我翻了好多书,可惜有些字我都认不全。我后来急了,就说,这孩子不是捡来的吗?就叫捡漏得了。他们都不同意,纷纷给我出主意,立志要取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大家统一了意见,说这孩子是在树下捡的,干脆姓乔好了,又是我在卫岭山南面捡到的他,名字就叫岭南好了。乔岭南,听着还不错,像是有点文化的样子。可真难为了这帮没文化的,能想出这么一个名字来……”
混沌道长这篇日子比较长,白澈读来声音里都带着笑意,道长写得随意,可那其中的情义,却还是透过薄薄的纸张,跨越时间的鸿沟,展示在了他们面前。
乔岭南也笑起来,可真该感谢那帮乡亲们,不然他可能现在还叫捡漏,那可太有损他英明神武的形象了。他想着这次回去要感谢的人实在太多了,眼睛习惯性地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却忽然觉得不对。
后面跟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应该是辆悍马,这车看起来不像是专门跟着他们的。毕竟,这条路虽然有点偏僻,却也不见得就完全没人走。
可是乔岭南对危险的感知太强,立刻就觉得不对了,他没表现出来,先试了一下刹车——坏了!
再看后面的车,跟得紧紧的,而且已经在加速,前面又是一个弯道。弯道过去以后,路上车辆和行人就多起来了。
白澈还在念着日记,对危险全无感知。
乔岭南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眼一旁的绿化带,打断了白澈:“澈澈,你现在听我说,不要思考,什么都不要想,按我说的话去做。要快!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跳下去!”
乔岭南虽然不算多厉害的上位者,但是他经历多,又习惯做领导者,自有一股威严,气势也不容小觑。他这番话说得突然,又很严肃,完全是不容辩驳的语气,也没留给白澈太多的思考空间。
白澈现在对他非常信任,加上他这样的语气,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按照他的话去做了。
白澈一跃下车,立刻就摔倒了,幸好这一片是绿化带,虽然蹭到地上也火辣辣地疼,但还不至于受太重的伤。
他其实一跳下来就察觉到不对了,都来不及爬起来就先抬头看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车子冲着乔岭南的车子撞了过去。乔岭南的车子本来已经在变道了,却像是忽然出了